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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中彰显新作为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18-10-08

  在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中彰显新作为

  ——访市司法局局长张建元

 
 运城日报记者 张君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狠抓宣传发动,狠抓人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狠抓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管控,狠抓律师依法辩护和代理,扎实有力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日前,市司法局局长张建元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之初,市司法局就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机构和扫黑办各工作小组,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层层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议,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督导检查,以严密的组织领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张建元说,全市司法机关非常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发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电子屏、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平台,多层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定期通报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动态,在全社会营造了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声势。同时,展出宣传版面,印发宣传单、法治读本、普法购物袋等,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社会的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
  在业务培训上,该局多次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辩护代理”专题座谈会,对律师如何依法办理涉嫌黑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进行探讨交流;多次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业务培训,开展学习研讨,精准把握涉黑涉恶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了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涉嫌黑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技能。
  依法办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法治基调。市司法局建立了依法监督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四项制度,建立了律师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台账,实行受案审查和登记报告备案制度。目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均建立了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查受理制度、请示报告备案制度、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和案件保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和规范管理。
  在线索摸排方面,该局采取“五个一”措施,广泛发动社区矫正管教对象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摸排线索,移交同级扫黑办或公安机关核查。同时,学习“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与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与此同时,该局组织律师管理人员全程旁听涉黑案件庭审,对涉黑案件庭审进行现场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县级司法局,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过督导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张建元表示,将继续加压,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张建元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法律宣传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全市司法系统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真章。要利用微信群、一村一法律顾问等载体,继续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同时,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营造浓厚的氛围;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协作机制,加强对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切实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建元说,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扫黑除恶这场攻坚仗中彰显新作为,为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编:董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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