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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深挖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

盐湖区深挖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8-07-14

本网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盐湖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职责定位,采取积极措施,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保护伞”作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拓宽来源渠道,排查问题线索。盐湖区纪委监委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巡察“利剑”、派驻“探头”、村级监察“前哨”等作用,畅通信访举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公开举报电话、邮件地址和电子邮箱,成立两个流动信访小组,通过深入农户,广泛发动群众揭露身边腐败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件。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精准督导。盐湖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机制,实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步侦办工作机制。制定督导方案,明确了由执纪监督室每月对口督导、巡察组巡察监督、督导组不定期专项督导、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等4种督导方式,并将督导内容细化为9项,目前已督导12批次。
三是从严从快处理,加大查处力度。盐湖区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紧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等3类问题。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从已打掉的“套路贷”等重大典型案件,采取区纪委监委直查督办的方式予以查处。目前共处理涉黑问题线索2条,查处涉黑涉恶问题1案1人。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不断开展专项整治,持续遏制黑恶势力,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已查办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加强警示教育,不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扫黑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 (杨勇勇)
(编辑:吴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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