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7-01
“您好,我之前在网上提交了交通违法处罚的复议申请,今天过来想问问,是不是还得再交一遍纸质材料?”6月24日上午,在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受理科,市民林某拿着一沓材料问道。工作人员翻看后笑着告诉他:“不用再跑了!您线上提交的材料系统里都有,我们直接在线上审查,有进展会第一时间通知您。”一句话,打消了林某的顾虑。这正是数字化行政复议带给普通人的实在便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2024年1月1日施行。经过两年实践,各地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新法的核心配套法规,这次修订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升级,目的只有一个——让老百姓维权更方便、更管用。
近日,记者采访了市行政复议局的相关负责人,为您梳理这份新规里最实用的变化。
哪些事能复议?范围更广了,五类新型纠纷明确纳入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过去,很多群众遇到纠纷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复议,尤其是一些新类型的争议,往往被挡在门外。
新《条例》第九条对原来比较笼统的“兜底条款”进行了细化,新增了五类明确可以复议的情形,填补了以往的空白:
1.对“拉黑”不服:对行政机关把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采取失信惩戒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2.对学校处分不服:对教育行政部门就学校开除学籍、退学等处理决定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3.对学位问题不服:对学位授予单位不受理你的学位申请、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4.对公考处理不服:公务员考试中对报考者的违纪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5.其他合法权益受损: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复议。
除了“什么事能管”,《条例》还扩大了“谁能申请”的范围。过去,个人申请复议很常见,但现在,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企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业主委员会等,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举个例子:小区业委会对物业管理部门的某个决定不满意,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地拆迁中觉得权益受损,现在都可以名正言顺地申请行政复议,不用再因为“主体资格”问题被驳回。
市行政复议局受理科科长仇航宙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复议案件多集中在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交通处罚等领域。随着《条例》拓宽受理范围,越来越多过去界定模糊的纠纷,都将能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在前端化解。
怎么申请更方便?线上有效力,调解不“留痕”
新《条例》在便民服务上作了不少实打实的改进,核心就是两个字:省事。
线上申请,和线下一样管用。以前很多人担心:网上提交的复议申请,算不算数?要不要再跑一趟交纸质版?《条例》给出了明确答案:线上复议和线下复议,法律效力完全一样。而且,只要你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行政复议机关不得要求另行提供纸质材料。
仇航宙说,2024年实施的行政复议法,首次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明确为立法宗旨,核心导向是摒弃简单书面审理模式,以调解优先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新《条例》配套完善调解、线上申请等规定,全方位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具体怎么操作?《条例》规定,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的申请,材料到达系统之日,就算“收到了申请”。这意味着,你在家里动动手指,复议程序就可能已经启动了。
市行政复议局受理科工作人员冯彩霞介绍,我市2024年已开通网上复议平台,系统绑定短信提醒,群众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及时接收、登记,线上线下统一执行5个工作日内反馈的时限。截至今年6月22日,市政府收到的223件复议申请中,其中有46件来自线上。越来越多市民足不出户就能维权。
调解协商,不用担心“说错话”。过去,很多群众不敢在复议调解中坦诚沟通,怕自己说的让步方案被当成不利证据。新《条例》第四十八条专门设立了“调解豁免”规则:你在调解过程中对协商条件、方案等作出的认可,不能作为之后复议审理中对你不利的证据。
简单说,你可以放心谈、大胆提条件,不用担心“说了就认”。这一规则大大降低了群众参与调解的心理负担。
数据最有说服力:今年1月至5月,市行政复议局通过调解结案47件,调解率达到36.4%,同比上涨235.7%。大量行政纠纷在复议阶段就可以通过调解圆满解决,群众不用再走复议或诉讼途径,既省时间又省精力。
企业被“拉黑”怎么办?信用修复有了快速通道
对企业来说,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后果可能很严重——贷款受限、招投标受阻、高新企业认定泡汤,甚至危及生存。
过去,企业想撤销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即便赢了,信用修复可能还得另走程序,远水解不了近渴。
新《条例》第九条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明确纳入复议范围,为企业开辟了快速维权通道。更重要的是,复议调解可以直接聚焦企业的核心诉求——信用修复。
冯彩霞举了一个典型场景:一家企业对行政处罚本身没有异议,但迫切需要尽快修复信用。按照新规,办案机构不再机械审查“列入严重失信行为是否合法”,而是围绕企业快速修复信用的需求组织协商。企业完成整改、符合条件后,行政机关可以指导并启动信用修复程序,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这样一来,行政复议不再是冷冰冰的“审案子”,而是变成了助企纾困的法治服务。企业遭遇不合理失信惩戒,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快速维权,保障正常经营。
从拓宽受理范围到线上申请免跑腿,从调解豁免到信用修复快车道,新《条例》的每一项修订,都瞄准了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市行政复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让群众和企业遇到行政纠纷时,找得到门路、解得了难题,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公平高效的权利救济。
本报记者 南 辽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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