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7-01
“妈,咱回家。”今年4月底,垣曲县毛家湾镇的张二虎接回了86岁的母亲李秀英。老人看着眼前熟悉的村落,眼眶湿润了。
谁能想到,就在几天前,这位年过八旬的老人还被两个儿子拒之门外,只能辗转在女儿家中寄居。而这场持续近一年的赡养拉锯战,最终在垣曲县法检两院的协同发力下,画上了温暖的句号。
八旬老人,“两头碰壁”
李秀英今年86岁,育有两子四女,其中长女、三女因身体残障无力承担赡养义务。老伴去世后,老人携个人存款及每月各项补助,跟随长子一家生活。2024年11月,老人不慎摔伤致左腿髋骨骨折,因行动不便及生活琐事,与长子一家矛盾渐深,于2025年夏被小女儿接走照料。
“我含辛茹苦把他们拉扯大,如今我动不了了,他们连面都不露。”老人哽咽着埋怨两个儿子。2025年6月,李秀英将长子、次子及二女儿、小女儿诉至垣曲县人民法院,要求4名子女每人轮流赡养一个月并每月探视。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孟堃敏锐意识到,这起案件矛盾多层叠加,绝非一纸判决就能解决。她先后与老人两个儿子沟通,却发现各有各的“坎”:长子满腹委屈,称自己尽心赡养两年多,反遭母亲数落,如今母亲要回来,“必须有个说法”;次子则称早年分家时有“次子赡父、长子赡母”的口头约定,自己接手必然引发兄弟隔阂,除非兄长出具放弃赡养的书面承诺。
一个要“说法”,一个要“承诺”,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此时,村委会主任提出折中方案:老人有积蓄和补贴,可暂住敬老院。征得家属同意后,老人被安置到邻村日间照料中心,后向法院申请撤诉。
然而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在日间照料中心住了一段时间后,老人便搬到小女儿家居住。今年年初,小女儿因罹患癌症需要治疗自顾不暇,老人的赡养问题再次陷入困境。
其实,早在老人撤诉后,孟堃就一直放心不下。案子是结了,但老人住进敬老院真的是长久之计吗?带着这份牵挂,孟堃曾连续两周探望老人,了解她的起居状况。第三次去时,她得知老人已由小女儿接走。
果然不出所料——老人没能安定下来。今年3月中旬,李秀英再次联系孟堃寻求帮助,同时向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法律能为她讨一个说法。
跨域摸底,找准“心结”
接到申请后,承办检察官成大伟没有急于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先与孟堃深入沟通,决定当面听取老人诉求。
得知老人暂住在二女儿位于太原市的家中,检察官与法官当即驱车赴并。面对办案人员,老人说得干脆:“叶落归根,我还是想回儿子家。”
返回垣曲后,法检两院联合镇村力量,与老人的两个儿子谈心。原来,兄弟俩并非完全不愿赡养,症结在于多年积攒的家庭矛盾——老人性格要强,兄弟俩觉得她偏心,尤其在财产保管问题上积怨颇深。大儿子认为母亲存款去向不明,自己不该“白白出力”;二儿子则抱怨母亲说话刻薄,共同生活时常争吵。“说白了,就是一口气憋在心里,谁也不肯先低头。”
多元联动,三次调解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纠纷,单靠任何一方单打独斗都难以奏效。法检两院决定依托基层治理体系,联动司法所、派出所、镇政府、村委会,组建多元共治调处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发力。
第一次:进村入户讲法理。
4月3日,按照垣曲县委政法委部署的“三官一律”工作机制,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包联该村的副检察长带队,联合法官、村干部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走进老人的两个儿子家中。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因老人有没有财产、财产给了谁而改变。”检察官开门见山。
“赡养与继承之间没有直接对等关系。退一步说,你们就算得不到一分钱,也不能不养活自己的母亲。”法官进一步为他们厘清赡养与继承的法律权责。
村干部则从乡风民俗切入:“老人养你们小,你们不养她老,以后在村里怎么抬头?”
这一次,兄弟俩态度有所松动,但仍未达成一致。
第二次:村委会里谈情理。
4月10日,二女儿因需照料患癌的小妹,再次请求尽快解决。检察官当即邀请法官、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及该案前期法援律师,齐聚村委会。
律师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老人名下有7万元存款,即便小女儿身患重病,她也舍不得动用,一心想留给儿子。“老人还是一心在你们身上啊。”律师的话让在场的大儿媳和二儿子沉默了。
他们当场表示愿意抚养,双方甚至达成了“每家轮流照料两个月”的口头协议。但新的问题出现了——老人目前在太原,先从谁家开始?怎么回来?因为这两个细节没谈拢,调解再次搁浅。
第三次:立下遗嘱定分止争。
4月27日,二女儿亲自将母亲从太原送回垣曲。为了尽快安置好老人,4月28日,法检两院联合公安、乡镇、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在村委会组织第三次调解。大儿子经通知未到场。
鉴于兄弟俩一时难以达成一致,办案人员调整思路,为老人“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立附义务遗嘱。在众人见证下,村委会主任执笔,李秀英亲口立下附义务遗嘱,将生养死葬事宜及财产交由二儿子张二虎负责处理;若其未尽赡养义务,财产仍归李秀英自行支配。遗嘱由老人签字,村委会人员见证签名并加盖公章,全程录音录像。
这份遗嘱,既是给老人的“定心丸”——财产自主、赡养有保障;也是对子女的约束——尽孝才能继承,违约将被追责。张二虎当场表示同意,老人随二儿子回了家。
案结事了,回访暖心
因为纠纷已经在诉前得到了实质性化解,5月9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案终结审查。
5月11日,检察官与法官一同回访。老人气色不错,坐在二儿子家的院子里晒太阳,对二儿子的照顾赞不绝口:“他挺细心的,每天给我做饭、翻身,比我想得还好。”检察官叮嘱张二虎:“老人年纪大了,难免脾气急,多担待些。”张二虎连连点头。
法检两院还联合乡镇、村委会建立了常态化跟踪回访机制,持续跟进老人居住起居、日常照料和身心状况,督促协议履行,严防矛盾反弹。
至此,这场历时近一年的赡养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没有冰冷的判决书,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有的只是一次次上门走访的耐心、一回回释法说理的真心,和一份承载着亲情与法治力量的遗嘱。
“办理赡养案件,判决容易,和解难;结案容易,事了难。”孟堃深有感触,“这类案件背后交织着家庭关系、情感纠葛和利益纷争,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治本,还可能割裂亲情。只有依托基层治理体系,凝聚多方力量,法理情理双管齐下,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成大伟也表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不是简单地‘替老人告儿子’,而是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说通,让子女从‘不愿养’变成‘愿意养’。”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八旬老人安享晚年的合法权益,又弥合了亲情裂痕、涵养了淳朴乡风,实现了“调处一案、和睦一家、稳定一方”的治理实效,为基层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优质的法治样本。
本报记者 张君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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