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5-20
5月13日,我市召开了一场特殊的推进会。会场里,不仅有政法机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不少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各界代表。当天,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了《运城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意见》。这份文件的落地,意味着运城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正式迈入了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干预机制建立的背景
过去,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未成年人,法律干预手段往往比较单一。很多时候就是“批评教育、训诫一下”,或者让家长“领回家管教”就结束了。这种教育或者管教往往是一次性的,缺乏持续的跟踪、专业的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正。孩子出去后,如果家庭管不住、学校不掌握情况,很难真正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行为偏差无法真正得到矫正。甚至一些孩子会因为违法成本低,产生“反正我还小,抓了也不过被骂一顿”的侥幸心理,从小错演变成大错,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这也是许多孩子最终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司法实践中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不少涉罪未成年人在实施重罪前,都有过治安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只是当时没有得到有力的干预和正向引导,最终量变引起质变。
如何打破这种困局?
我市给出的答案是:分级干预,精准矫治,用全社会的合力为孩子们的成长护航。
为什么需要“分级干预”?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董丽霞解释说,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这不仅是家庭的伤痛,也成为社会治理的难点。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相关工作有规定,但在基层实践中,由于缺乏细致的操作指引,往往存在“认识分歧大、干预力度弱、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未成年人走上歧路,往往有一个由轻及重的演变过程。一开始可能只是一般不良行为,接着可能是严重不良行为,再发展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实施触刑行为,最后走向犯罪。如果我们在未成年人最初的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阶段错失了教育矫治的最佳时机,或者干预不当,孩子们很容易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就这一课题开展过专门调研。调研发现,传统的干预模式已经难以应对当前的复杂情况。比如,一些低龄恶性的触刑行为,因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既够不上犯罪层级,又远超普通的严重不良行为;而严重不良行为的范畴又同时包括治安违法行为和低龄恶性触刑行为,不同层级行为社会危害性差异显著,也因此干预措施难以精准。
为实现精准矫治,市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诸暨市联合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高校开展专项调研,后赴深圳等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并在盐湖、临猗、夏县三地先行试点,结合本地实际,最终打磨出了这套《运城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核心原则有5项: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优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提前干预原则,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联合治理原则,凝聚多部门协同;坚持分级施策原则,区分情况精准开展帮教矫治;坚持严格保密原则,严防标签化,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与发展权益。
“孩子的错有轻重,我们的帮教也必须有层次,不能把所有罪错未成年人混为一谈,而要区分情况,精准施策。”董丽霞说。
机制怎么运行?
一个好的机制,关键在于能不能落地,一线工作者好不好操作。《实施意见》不仅填补了我市制度上的空白,更提供了一套清晰、可操作的“施工图”。
首先是科学的“五级风险”划分。《实施意见》构建了“五级风险”评估体系,将干预对象风险可控性评估由低到高划分为5个等级。一级风险针对不良行为;二级风险针对严重不良行为;三级风险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为;四级风险针对违反刑法规定,但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或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五级风险则针对轻刑犯罪,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行为。
其次是差异化的“五级处遇”措施。有分级就有对应的干预。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按照“一级抓教育、二级抓监护、三级抓会商、四级抓矫治、五级抓闭环”总体要求,由轻到重同步配套对应五级处遇措施:一级风险干预侧重校园教育警戒、志愿服务引导;二级风险干预依托社工、心理辅导,强化监护干预;三级风险干预由公安机关牵头实行规范矫治,必要时启动专门教育;四级风险干预引入专业机构,实行个性化帮教、技能性培训与强制亲职教育,必要时启动专门矫治教育;五级风险干预由检察机关牵头,统筹全流程矫治管控,依规衔接专门矫治教育,力争实现一级一策、精准匹配、高效干预。
为防止孩子“漏管”“失管”,结合试点成果,《实施意见》明确了“线索发现移送—分级风险评估—分类实施干预—动态回访调整—达标闭环退出”五步工作流程。线索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平台、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及我市“指南针”未检云平台等多种渠道发现、分流。一旦入库,就要进行初步评估、联合研判、分级干预、跟踪回访和动态调整,确保每一步都有迹可循,每一项措施都科学精准。
为保证这些流程不挂在墙上,而是落在地上,我市还建立了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市委政法委统筹全局、整合资源;检察机关牵头重点干预;公安机关抓好源头排查、治安干预和日常管控;教育部门防控校园源头、做好就学保障;团委、妇联聚焦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和困境帮扶。大家各司其职,同向发力。
帮教如何“精准”?
分级是基础,帮教才是核心。对于罪错未成年人来说,冰冷的惩罚往往只会催生逆反,而精准的帮扶才能真正敲开他们的心门。
在盐湖区人民检察院的试点实践中,“精准”二字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引入了司法社工服务,建立了“检察官+司法社工”的协同模式。社工不是打酱油的,而是全程参与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方案制订和措施落实。比如,对于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专业社工会接手完成社会调查和心理疏导,检察官则从法律层面指导,让帮教更贴近孩子的心理实际,而不是千篇一律地说教。盐湖区人民检察院还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打通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预更前置,从“被动办案”转向“主动预警”。临猗县人民检察院的做法同样细致。他们与合作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度绑定,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并建立考核评价方案,以帮教成功率和再犯率为核心指标,倒逼服务质量提升。他们升级了帮教观护站,完善“测评—调查—干预—帮教—回访”全链条,拓展了心理疏导、生命教育、法治教育等功能。在这里,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可以参与社区服务、志愿活动和助残行动。更重要的是,他们会针对导致孩子犯罪的核心问题——无论是认知偏差、不良交友还是家庭监护缺失——进行精准矫正。有的孩子通过定期风险评估动态调整干预措施,平稳度过考验期;有的通过链接社会资源获得就学、就业支持,重建社会关系,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挽救一人、稳定一家”的效果。
夏县人民检察院的干预亮点在于:坚持党委统筹,联合多部门构建“精准识别、分级干预、协同育人”体系;深入摸排底数,建立全员档案,进行精准分级干预:针对具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在校生形成“家校共管”,非在校生协调入学完成义务教育进行矫治,并引入社区工作者、辖区民警社会化帮教,进行一、二级风险干预;启动专门教育,惩戒顽劣少年,夏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多名未成年人多地区连环盗窃案件中,发现3名未成年人具有犯罪行为但是处于14周岁至15周岁不达刑事责任年龄,经前科劣迹调查发现3名未成年人行政处罚及不达刑事责任案件最多次数竟达18次,存在盗窃、偷开他人车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领域,当地公安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经过社会调查,了解3名未成年人家庭背景,夏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开启三、四级风险干预,协助夏县公安牵头实行规范矫治,上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进行联合评估,启动专门教育,将3名顽劣少年送入太原明德学校进行矫治并定期进行回访;积极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全程参与社会调查、心理辅导、跟踪回访与亲职教育,对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启五级风险干预,社工通过个性化“一对一”帮教台账,从自身家庭、接受教育方面帮助其分析就业方向和前景,切实帮助罪错未成年人纠正偏差、回归社会。
值得一提的是,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还在“指南针”未检云平台的基础上,开发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专区”。这不仅破除了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还能对干预效果进行智能汇总分析,实现风险的精准识别、评估和干预。数字化赋能,让保护网更加细密、更加高效。
从盐湖到临猗、夏县,从理论调研到《实施意见》签署,运城的探索告诉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绝不是某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做好的,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家庭的归位、学校的尽责、社会的参与和司法的保障。当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成员单位坐在一起签下名字时,他们签下的不仅是一份文件,更是一份共同的责任。
每一个罪错未成年人,都是一个迷途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定型的罪犯。我市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的初心就是通过个性化的帮教计划,尊重他们的权利,保护他们的隐私,把一时迷途的他们“拉回来”。
风正好扬帆。随着运城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的实质化运行,我市为生活在河东这片热土的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希望每一个迷途的少年都有机会重启人生,向阳成长。
本报记者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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