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5-20
运城晚报讯(记者 刘凯华)5月14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精准查获一辆非法喷涂救护车标识、违规安装使用警灯警报装置的“黑救护车”,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经核查,该车由一辆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私自改装,违规加装了供氧设备和警灯、警报器,擅自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
“黑救护车”无正规资质,无专业急救能力,遇紧急情况无法施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稷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该车辆驾驶人进行罚款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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