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5-14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5月13日,我市召开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运行推进会。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对日前制定的《运城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了《实施意见》,标志着运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迈入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新阶段。
记者在推进会上了解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是指对存在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未成年人,以及实施轻刑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区别划分、分级开展犯罪预防、精准帮教等工作,以达到对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并预防犯罪的目的。
在具体运作机制上,《实施意见》构建了“五级风险”评估体系,将干预对象风险可控性评估由低到高划分为五个等级。一级风险针对不良行为;二级风险针对严重不良行为;三级风险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为;四级风险针对违反刑法规定,但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或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五级风险则针对轻刑犯罪,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行为。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按照“一级抓教育、二级抓监护、三级抓会商、四级抓矫治、五级抓闭环”总体要求,由轻到重同步配套对应五级处遇措施,实现对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倾向未成年人干预对象全覆盖,让干预措施更高效。
为确保机制落地,我市建立了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强调在线索建档、初步评估、联合研判、分级实施干预、跟踪回访与动态调整等环节上实现工作闭环,确保干预措施更科学、更精准。
此外,《实施意见》还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和教育挽救,要求在干预过程中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权利,通过个性化帮教计划,帮助他们重回正轨。该机制的建立,填补了我市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领域的制度空白,也为建设平安运城、法治运城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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