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3-27
运城晚报讯(记者 刘凯华)3月24日,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刑警打击电诈犯罪中队根据上级下发的“资金快打”线索,成功查处一起涉卡违法案件,抓获一名违法行为人。
当日,刑警打击电诈犯罪中队民警经排查,将涉诈违法嫌疑人晋某抓获归案。经查,晋某在明知个人银行卡、支付结算账号不得出租、出借、提供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仍将其名下手机卡出售给他人。经核实,其名下银行卡已直接涉及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1.2万元。目前,晋某已被盐湖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小贴士: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及支付账户均属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应切实增强反诈防骗意识,切勿因贪图几百元的“蝇头小利”,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最终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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