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6-03-25
在临猗县牛杜镇,一场因口角引发的邻里纠纷,最终在一场饱含温度与智慧的调解中化干戈为玉帛。临猗县司法局牛杜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行“情和、理和、法和、利和”四和调解法,在化解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中屡显成效,用匠心与温情守护基层和谐稳定。
临猗县牛杜镇的雷某与曹某本是从小相识的邻里,却在一场娱乐活动中产生矛盾,由开始的言语交锋升级到肢体冲突。曹某在冲突中受伤。两人因为赔偿金额谈不拢,一来二去矛盾加深,往日和睦的邻里由此反目。牛杜司法所接到求助后,迅速启动“四和调解法”,全程跟进、精准施策,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情和”为基,以温情感化。“情和”重在以情感人、用真诚消融对立,让当事人敞开心扉。纠纷受理之初,牛杜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双方沟通,耐心倾听事发经过,体察各自诉求与委屈。面对雷某的激动辩解与委屈、曹某的受伤控诉与不甘,他们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耐心倾听、真诚共情——理解雷某“被挑衅”的愤懑,体谅曹某“受伤维权”的诉求。一次次安抚、一声声理解,逐步抚平双方怒火,为矛盾化解打开了关键突破口。
“理和”为要,以事理明辨。“理和”重在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在全面掌握纠纷全貌的基础上,工作人员细致梳理双方责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事理、阐明情理。针对这起纠纷,工作人员明确:曹某虽有言语挑衅,却未动手伤人;雷某一时冲动致曹某受伤,是主要责任方。同时劝导曹某,言语挑衅是矛盾升级的导火索,应理性表达诉求。一句句事理剖析,逐步缩小了双方在责任划分上的分歧,为矛盾化解奠定了理性基础。
“法和”为盾,以法治护航。“法和”重在普法释法、依法调解,让调解结果有法可依。工作人员结合纠纷类型精准普法,向当事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告知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工作人员向雷某详细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其动手伤人已构成侵权,依法须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责任;同时向曹某讲解正当维权途径,告知其不可采取过激行为维权。通过细致宣讲,雷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性,曹某也明确了合法维权边界,为纠纷化解筑牢法治保障。
“利和”为果,以共赢为念。“利和”重在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寻求彼此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情、理、法三维疏导的基础上,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坦诚协商、互谅互让,提出公平合理的方案:雷某一次性赔偿曹某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曹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双方今后和睦相处。经过多轮协商,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履行赔偿义务,昔日反目的邻里再次握手言和。这场纠纷的化解,既维护了曹某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雷某的实际情况,更修复了邻里情谊,让“和”的种子深深扎根乡土。
如今,“四和调解法”已成为牛杜司法所化解基层矛盾、守护辖区平安的重要抓手,更是“枫桥经验”在当地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牛杜司法所将持续深化“四和调解法”应用,不断完善调解机制、提升调解能力,为建设平安临猗、和谐基层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记者 南 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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