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8-01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7月25日至27日,稷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该局西社派出所、翟店派出所、太阳派出所,对该县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和易制爆化学品领域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民警围绕“四防”措施落实情况展开细致检查,逐一核实建筑结构、警示标志、安全距离等硬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双人双锁是否认真落实,储存库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防火、防盗、防爆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工作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同时,民警还认真核对库存数量与台账记录,确保账物相符、存储合规,杜绝超量存放、违规存储等风险。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消除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相关场所7家,现场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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