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7-29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 通讯员 杨 坤)7月24日、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爱珍带领市人大环资委、部分人大代表和市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深入垣曲县、稷山县开展《运城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垣曲县王茅镇亳城村湿地、古城国家湿地公园和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等情况,详细了解《条例》在两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对两县湿地公园保护取得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贾爱珍听取了市、县两级政府关于湿地公园保护的工作汇报。她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湿地公园保护的责任感,全面有效落实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要积极引导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探索发展湿地种植、生态旅游等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促进湿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发挥。要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生态补水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湿地公园保护的工作合力。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不断提升我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管理水平,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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