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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虚拟货币诈骗案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7-16

本报讯(记者 南 辽)当前,虚拟货币吸引了众多投资者,部分群众只看到币圈的暴利、暴富神话,却不明白虚拟货币的本质。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大肆实施诈骗。日前,稷山县公安局就破获了一起虚拟货币诈骗案。

6月26日,稷山县公安局接到薛先生报警称,自己投资虚拟货币被骗了。经了解,2025年2月初,薛先生听闻“投资虚拟货币能赚大钱”,顿时心动不已,随即下载了某虚拟货币投资App,并加入了一个投资群。在群里,他结识了一名“投资人”,对方称“因周转资金,正低价转卖大量虚拟货币”。一心想借此大赚一笔的薛先生,主动联系该“投资人”,表达了购买意愿。

6月14日,薛先生分两次向“投资人”转账7.5万元,用于购买其投资平台的虚拟货币。转账后,“投资人”起初说等10分钟就兑付,可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再后来干脆拒不回复消息。此时,薛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展开调查,经过缜密侦查与分析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行动轨迹。7月6日至9日,民警驱车奔赴河南信阳、江西南昌、江西抚州等地。最终,在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男,43岁,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因手头拮据,为筹集“赌资”,打着买卖虚拟货币的幌子,通过网上“钓鱼”,让受害人相信自己有渠道获得虚拟货币。在收到薛先生的转账后,胡某将7.5万元全部取现。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诈骗资金7.5万元已全部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早在2021年,央行等十部委就明确买卖虚拟货币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请广大群众对超高收益的投资要保持戒心,切勿相信只赚不赔的“买卖”,一旦遭遇诈骗,保存好汇款或转账凭证,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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