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运城时空>

赵绰执法公正不徇私

来源:运城日报时间:2025-04-16

张新闻

赵绰(约539年—约602年),隋朝河东郡(今山西永济市)人,官至大理正,即最高司法机关长官。他秉性正直刚毅、精明能干,“一心一意执法”,以“唯法不唯上”著称。

《资治通鉴》记载,公元581年,杨坚接受北周静帝禅让,建立隋朝。他听说赵绰为人清正廉明,刚正不阿,就任命他为大理丞(隋朝司法机关的法官),赵绰作为法官,十分注重维护法律的尊严。不久又因其“处法平允,考绩连最”,升为大理正,即大理寺的长官,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院长。

当时,在大理官署里,有一个名叫来旷的低级官员,他看到赵绰屡次因公正执法触怒隋文帝,就误认为隋文帝对赵绰不满,便借机诬告赵绰执法不公,徇私舞弊。隋文帝未经核实,就信以为真,将来旷提拔。

来旷得到提拔后,就利欲熏心,自以为受到隋文帝的青睐,就故伎重施,诬告赵绰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把不该赦免的犯人放了。隋文帝虽然对赵绰不按自己的旨意执法有所不满,但对赵绰的执法公正还是相当认可的。这一次,他没有轻率地相信,反而是对来旷的报告持怀疑态度。于是他派心腹去调查,结果发现来旷的举报纯属诬告陷害。隋文帝得知真相后,勃然大怒,立刻下令将来旷处死。

赵绰得知消息后,急忙面见隋文帝,为来旷求情,他认为按照现行法律,来旷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请求依照法律惩处来旷。

隋文帝听了赵绰的话,感到不可思议,“来旷诬告你,你反而为来旷求情……”

任凭赵绰怎么请求,隋文帝就是不肯轻饶来旷,坚持让来旷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血的代价。最后,隋文帝被赵绰纠缠得烦了,转身回后宫去了。这时,赵绰大喊:“陛下请慢,臣还有别的重要公务要汇报。”

隋文帝停下了脚步。赵绰说:“臣有3条死罪。第一条是,臣没能管理好下属,使得来旷触犯了法律。第二条是,来旷罪不至死,臣却无法为他争取回一条命。第三条是,臣原本没有什么重要事情要汇报,只是一心想请皇上重新按照现行法律处罚来旷,情急之下犯了欺君之罪。”

听了赵绰的话,隋文帝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边上随行的独孤皇后也是一代贤后,此时也帮赵绰敲边鼓建议隋文帝照章办事。最终,隋文帝同意免去来旷的死刑,改判为流放。

赵绰面对下属恶意诬告,不是忙于为自己澄清事实,更没有以牙还牙,挟私报复,而是急忙去给“诬告”自己的下属开脱罪责。许多人认为赵绰这种行为实在是“迂”。其实赵绰之“迂”,不是体现在为来旷争权利上,而是体现在为法律争尊严上。赵绰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他的事迹被载入史册,成为后世传颂的佳话。赵绰这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量刑定谳,维护法纪的公允、正义和威严,值得我们今天的党员干部去借鉴和学习。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