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5-01-17
□记者 樊朋展
1月9日,运城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运城人民检察院、运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惩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从而有效遏制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现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通告》列明了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主体,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4种具体情形;支持当事人通过律师调查令、执行悬赏等方式,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提出刑事自诉;号召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通告》同时指明,将对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本《通告》发布之日(1月9日)起30日内,被执行人到人民法院积极履行义务且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已涉嫌犯罪而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被执行人应到案履行,配合侦查,争取从宽处理;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始终保持对拒执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长效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拒执犯罪案件52案62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判处40案42人。其中,以拒执罪判处39人,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3人。同时,市县两级法院依法畅通拒执罪自诉渠道,判处21案23人。对于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拒执行为,决定司法拘留876人次、决定罚款13人次。
当天的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多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典型案例。
张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21年5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民事判决,判令张某腾出某中学的场地和建筑物,张某给付某中学租金758万余元及利息、后续租金。执行中,万荣县人民法院在学校放假期间,采取断水、断电、查封等执行措施,责令其限期腾出。
没想到,张某还继续选择隐匿行踪,躲避执行,并授意他人继续招生、组织教学,以他人名义收取学费。执行期间,相关部门多次协调推进腾退转场,但张某仍不出面,拖延腾退。直至两年后张某被刑事立案、网上追逃,拘捕到案后才启动腾退工作。
本案经万荣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后,万荣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张某提起上诉,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许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018年6月,万荣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许某归还吴某借款28万元及利息。
然而,许某却在立案执行后将其越野车转移给其子,逃避执行。2018年4月至2022年10月,许某与妻子在外地经营饺子馆和开出租车,均有收入。至2022年6月,许某微信账户收入26万余元,但未用于归还吴某借款。万荣县人民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送万荣县公安局,在公安侦查阶段,许某与吴某达成还款协议。万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案件审理期间,许某履行部分还款义务。2023年12月,万荣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许某提起上诉,二审中因许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出具谅解书。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许某单处罚金一万元。
记者手记
在采访中了解到,像张某、许某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例并非个例。这些案例中,被执行人的种种行为令人愤慨,有的隐匿行踪、转移财产,有的有收入却拒不还款,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挑战着司法权威。
欣慰于我市政法机关的有力行动。近年来,52案62人的立案侦查,40案42人的判处,以及876人次的司法拘留等数据,彰显了政法机关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此次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更是释放出对拒执犯罪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这些典型案例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法律不是一纸空文,拒不执行必将受到严惩。同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与教育引导作用。希望通过这样的行动,能让更多人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一个生效判决都能得到切实执行,让公平正义不再缺席。记者 樊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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