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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休假制度

来源:齐鲁晚报时间:2024-08-14

□颜克存

休假,在古代被称为“休沐”,《初学记》曰:“休假亦曰休沐”,即休息、沐浴的意思。

古代的休假(休沐)制度据说最早可追溯至秦朝时期,但关于休沐制度的有关文献史料发现极少。可以确定的是,到了汉代,官方的休假制度基本成型。《汉律》规定:“吏五日得一下沐,言休息以洗沐也。”就是说,汉代的官吏每5天可以有1天时间归家洗沐、休息。除此之外,汉代还有一些重要的“节日假”,如岁首、元宵、上巳、端午、夏至、伏日、中秋、冬至等,放假1天至5天不等。

唐代时,休假制度较汉代有了较大改变。唐高宗时期,朝廷专门订立规范官员休假和致仕的法令——《假宁令》,首先改“五日休沐”为“十日休沐”,称为“旬休”,全年公休36天。其次,常规休假节日增多,逢假必休。《唐律》规定,元日、冬至、清明等重要节日放假7天,朝廷举行重大祭祀活动,官员们返乡祭祖。其他节日,各休1天至3天不等。唐玄宗时期,其信奉道教,增设道诞日,休1天,还将皇帝诞辰命名为千秋节,再休3天。

元、明、清三朝对历代已形成的休沐制度进行改革,均崇尚“劳动最光荣”,大幅度缩减休假时长。元代继续沿袭“旬休”制度,但将节假日骤减为约16天,全年休假52天左右。明初,皇帝朱元璋是个“工作狂”,他把“旬休”制度和大部分传统节假日都取消,仅保留元旦、冬至两节,分别放假5天和3天。直到永乐年间,才又增加元宵节,放假10日,全年共休18天。清代继续沿用明代休沐政策,但增设1个月的“封印”期,涵盖元旦、元宵等节假,此外端午、中秋、重阳、皇帝诞辰,各放假1天,全年休假总数约34天。直到1895年,光绪新政推行,“星期天休息”制度才慢慢有了雏形,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正式推行星期日放假公休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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