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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翟李强、相耀昌辞去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21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4-0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翟李强辞去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耀昌辞去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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