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

紧抓矛盾的“前端化解”

——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探索“三源治理”工作纪实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12-27

记者 张君蓉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今年以来,在持续做好诉源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执源、信源治理工作,利用“三源治理”,破解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助力运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走访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资料图)

三条路径,源头减少纠纷

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应该从哪里突破?

202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关于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后责成立案庭对市县两级法院受理的不同类型案件数量进行对比分析。数据显示,2018年到2020年受理的案件中,发生在基层乡镇、村庄的普通民事案件数量占比超半数;金融、保险纠纷案件数量占比达到20%。这两类案件不仅占比大且增幅高。同时发现,大量诉讼案件的产生与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不完善、法律宣传不到位有较大的关系。于是,两级法院开始在诉前化解普通民事纠纷和金融纠纷上动脑筋,降低这两类案件的受理数量。同时,强化司法建议,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法官联络站”建到165个行政村。

要想诉前化解纠纷,必须提早获悉矛盾、了解纠纷,才能提前介入。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将法律服务下沉到基层一线,在村(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站”,为基层群众提供便利快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稷山县人民法院率先创建“一村一站”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模式,于2022年5月选取11个村(社区)作为试点,打造“平安稷山建设法官联络站”。该院以法庭为依托,安排1名法官带1名法官助理对接辖区内多个“法官联络站”,在每个“法官联络站”联系1名当地调解员协助工作。某地一发生纠纷,调解员先介入,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在法律层面帮忙指导,如有必要法官就会提前直接介入参与调解。为方便工作,该院还与基层村级组织、交警部门、人社部门、县妇联等建立工作联系对接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稷山县人民法院“一村一站”目前发展到60个村,调解人员达到158人。先后调解离婚、赡养、民间借贷、合同、交通事故等纠纷428件。今年1月至11月,稷山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5%。

稷山法院“一村一站”就地化解矛盾的成功经验很快在全市法院得到推广。目前,全市已有165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官联络站”。这些“联络站”在借鉴稷山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探索:盐湖区人民法院解州法庭与派出所设立“庭所共建”机制、万荣县人民法院设立“外加剂产业法官工作站”、垣曲县人民法院设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站”、万荣县人民法院设立“果业纠纷调处中心”、闻喜县人民法院设立“山楂产业法官服务站”,均以前端预防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银联手”推动行业解纷。

如何降低金融纠纷成讼数量,是诉源治理中又一个需要突破的目标。在案件审理中,法官们发现,金融纠纷案件大多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此类案件从源头化解效果更好。经过积极沟通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与市司法局、人行运城中心支行等部门共同设立了全省首个“一体化”金融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金融机构调解人员、金融调解委员会和法院审判团队共同入驻中心,开展工作。该中心实行“调解先行,审判断后”的解纷模式。经过宣传倡导,不少纠纷双方自愿选择到这里接受调解。如此一来,化解金融纠纷的周期缩短,成本降低。中心运行一年来,成功调解金融纠纷案件2382件。

今年8月份,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提出解决保险业纠纷频发问题的方案,指导盐湖区人民法院与运城银行保险业协会联合设立“法保联动诉调中心”。该中心成立3个月,化解保险纠纷27件。

“一体化”金融调处中心和“法保联动诉调中心”的设立,为金融和保险纠纷提供了简便快捷的解纷平台,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极大地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不仅如此,在联动解纷机制运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能够及时研判金融领域普遍性、突出性、趋势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便于金融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金融和保险纠纷。

——司法建议助力前端治理。

诉源治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根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是法院参与诉源治理的又一个途径。司法建议的作用在于促进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管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预防同类纠纷再次发生。

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的社会治理作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表示,人民法院应该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不仅要办好每一起个案,更要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从根本上减少案件发生。为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从司法建议提出的情形、制作规范、签发流程、反馈及考评机制等方面予以规范。

针对行政案件实施跨区域集中管辖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管辖法院与案件属地政府沟通不畅、属地法院发挥作用不明显、行政诉讼立案不方便、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力”等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经过深入调查,剖析原因,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完善行政案件府院联动、院院联合”的司法建议,被采纳后在全市推广,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快速化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在办理“关东房地产破产重整案”中,探索出妥善处理房地产领域烂尾项目、化解系统性风险的法律思路。为此,特别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房产企业化解了一些潜在风险。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个案、类案反映出的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32份。

对症施策,破解执行难题

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实际兑现权益,是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的重点工作。

如何从源头上避免执行案件居高不下?经过深入剖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造成“执行难”的原因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执行权过于集中,执行案件所有程序运转均由承办法官一人包揽,容易造成权力滥用;二是立案和诉讼阶段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未实施财产保全措施,造成执行阶段无财产可供执行;三是执行队伍业务能力需要提高,作风建设需要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症施策,有的放矢。

为解决执行权过于集中导致案件久执不结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改革管理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执行管理漏洞,提高执行程序的良性运转。该院制定了《执行流程分段集约实施办法(试行)》,将案件执行流程划分为执行启动阶段、执行查控阶段、财产处置交付阶段、案款分配结案阶段,每个阶段分别由一名员额法官与若干执行助理组成团队开展工作。同时,制定《执行流程阶段节点表》,要求每个阶段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执行行为,按节点期限推进办案进度。这一运行模式较好地解决了执行权高度集中、监管困难的弊端,避免了执行过程中法官违规执行、滥用执行措施、长期查控财产不处置、随意调整执行进度等问题,从机制上预防了执行案件的积压。

针对执行中存在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生效裁判文书主文不明确或不具有执行内容等造成执行难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议通过《关于建立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要求在立案阶段做好立案审查、执行风险提示、财产保全等;在审判阶段强调裁判文书主文表述要具体明确,确保判决结果具有可执行性;执行阶段做好征询意见、执行调查等。该意见旨在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数量。

市县两级法院设立执行事务中心,解决当事人联系法官难、查询案件难、提交材料难以及信访接待不规范等问题;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制定《集中执行意见》和《制定执行、提级执行意见》,对辖区法院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指定管辖、交叉执行;加强与外地法院的执行协作,促进案件执结。同时,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提升查人找物能力;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协作,畅通移送司法拘留、移送追究拒执罪渠道;加大与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沟通力度,有效减少因仲裁、公证导致的“执行难”问题等。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先后有15名“老赖”因抗拒执行、转移财产被罚款,22名被司法拘留,8名构成拒执罪被判刑。

前端预防,力促息诉罢访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也是参与社会治理应有的担当。2021年以来,市县两级法院在完善信访制度、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和规范,主要做法是:建立“有信必复”来信办理机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派驻信访工作人员入驻运城市群众接待服务中心,坚持“即接即办、民呼我应”;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动化解信访案件的机制,发挥联动部门在化解信访案件中的优势作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既注重成访案件的积极化解,更注重前端预防治理,努力将信访存案数量降到最低,把结案数量比例升到最高。

为做好前端息诉罢访工作,该院创造性构建司法释明体系,旨在及时消除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因对法律知识的欠缺而产生的种种疑虑,增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该院在立案诉讼服务窗口设立司法释明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丰富快捷的司法释明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的诉讼服务,帮助当事人了解诉讼权利义务、增进司法理性认识、理解司法裁判内容和司法强制措施,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另外,信访案件大多基于审判质量存在问题或是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而产生。故提高审判质量、提高执行效率,做好前端预防工作十分重要。该院通过业务培训和教育整顿,全面提升法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求审判法官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裁判文书写作水平上下大功夫,执行法官在穷尽执行手段上不懈努力;加强院庭长对审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组织专人定期对各类已经审结的案件进行抽查评查,坚持自查自纠,有错就改,预防在先;制定信访案件考核机制,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审查信访案件,确有错误的依法纠正,严肃追责。同时把因错案导致当事人信访的情况,作为对法官进行考核及评职晋级的参考依据,激励审执法官正确履职,公正司法。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再审纠错化解信访案件13件。

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应有的态度,也是化解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应有的作为。该院通过信访窗口和群众接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运用网络平台受理信访案件;认真对待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上级监督等渠道反映的信访案件,坚持做到件件登记,案案答复。

对于已经受理的信访案件,两级法院坚持“诉访分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化解。在专项活动中化解信访积案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信访案件的一个特色。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开展了“两会走基层积案化解专项活动”“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依法及时解决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院领导带头化解信访案件,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源治理工作的一个亮点。党组书记、院长坚持接待信访群众,协调信访案件化解。该院班子成员经常带案下访、现场办公,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班子成员主动化解信访案件30余件。此外,通过强化府院联动和综合救助工作,法院化解了一大批时间长、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老信访案件。

做好源头解纷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轻法院审判工作压力都有重要意义。我市法院系统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倾心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为平安运城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