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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88人,办理影响营商环境职务犯罪案件45起、为企业追赃挽损352.27万元——

检察机关亮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成绩单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3-12-22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见习记者 张蕊彤)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7件288人;办理影响营商环境职务犯罪案件45件49人;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2件;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9件……12月18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从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到引导涉案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合规管理,从平等保护涉案各方合法权益到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综合职能,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运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定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三项”保障措施,并与101家企业确立“一对一”服务关系,开展常态化入企走访、调研。

在刑事检察方面,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7件、288人,提起公诉357件607人,尤其是在职能监管、行政审批中的“吃拿卡要”行为,今年共办理影响营商环境职务犯罪案件45件49人。特别是在办理企业作为受害人案件的过程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挽回企业的损失,2023年为企业追赃挽损共计352.27万元。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全方位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推企业创新发展,2023年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24件3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件33人,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9件,办结9件。

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2件,涉民营企业民事执行和错列被执行人监督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7件,并加强与法院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重点监督错误采取执行措施、错误处置执行标的物、错误追加企业家为被执行人或失信人等致使企业或企业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案件。

河津、万荣、平陆、芮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巡河调研;盐湖检察机关会同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加大对盐湖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盐湖生态和文物保护检察工作站,会签《运城市盐湖生态、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协作意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增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以保护知识产权、开展企业合规、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为抓手,建立健全检企联动机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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