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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维护统计数据质量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11-15

王鹏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作为统计调查干部,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结合,多措并举加强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党建引领,拓展统计法治思维。一是把好“政治关”,增强支部凝聚力。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干部在学中做,在做中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统计工作,真正做到“为民调查,崇法唯实”。二是把好“思想关”,提高干部素质。增强自身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在思想认识和督促落实上下功夫,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常态化集中组织学习,筑牢防惩统计造假思想防线。三是把好“作风关”,提升数据质量。坚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信念,通过“三张清单”推进落实,责任清单明确到人“谁来做”,任务清单细分措施“做什么”,监督清单督促落实“赶紧做”。正所谓,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做,应该担的责冒着风险也要担,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始终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坚决扛起防惩统计造假责任。

执法严明,深化统计法治效果。一是走出去。严格执行“双随机”原则,深入调查户点、畜禽场户,现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读本,开展“面对面、一对一”普法实践,提高执法震慑力。同时,建立创新思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宣讲活动、统计法治主题党日活动,在调查对象中推选“统计法治带头人”,深化普法效果。二是沉下去。调动辅调员、调查对象积极性,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如设立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鼓励社会公众来电来信,依法受理、核实、处理统计违法举报线索,营造不敢造假、不想造假、不能造假的舆论监督氛围。三是形成合力。统计执法工作离不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国家统计局平陆调查队健全日常工作协调机制,严格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对重点业务、重点调查对象的统计监督,主动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完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提高统计监督效能。

教育先行,树牢干部守法意识。一是“学”字当头。严格落实队内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做笔记、说认识、谈体会,相互交流,共同进步。同时,拓宽学习渠道,充分利用钉钉、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统计调查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法、民法典的学习力度。二是“比”字发力。做到“逢会必讲法必学法”,激发队伍活力,集中组织统一学习、知识竞赛随机提问等,达到“以赛促学”的效果。三是“实”字打底。要求全队人员熟知业务规范化标准及相关调查制度,通过多种形式、载体管理培训辅调员,统筹兼顾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发挥统计法律震慑作用,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

普法强基,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一是常态化学法。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强化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学习领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队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突出化普法。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向辅助调查员、调查户发放统计法律资料汇编,向社会公众解读统计调查职能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社会影响力。三是逢会式讲法。抓住各专业年报、半年报培训会契机,结合入村访户宣讲,将统计法律法规送到企业、社区以及百姓家中,切实提升公众配合度,不断强化“为国报数、为国理财”意识,实现从“要我报表、要我记账”到“我要报表、我要记账”的思想转变。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平陆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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