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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纪委监委五项举措整治农村“三资”贪腐问题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11-01

本报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稷山县纪委监委始终严格贯彻落实省、市专项办工作要求,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守住管好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

全面排查摸底,厘清“三资”家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逐村建立资金、资产、资源台账;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底数清单摸底工作,在“清化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再摸排,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单;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对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流动性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在建资产等“三资”情况进行再摸排、再梳理,并将相关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牢坚实基础。

搭建数字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为载体,搭建“三资”监管数字化平台;以“银农直联”系统为核心,逐村建立独立电子账户,村集体资金收支全部采取“线上申请、在线审批、自动入账”的方式,实现村组资金流动全程监管;通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子系统,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分类录入,系统自动生成台账,地图自动标识资产位置,使村集体资产直观显示,实现对村集体资产数字化监管;依托平台合同管理系统要求各村签订的合同必须录入系统进行监管,杜绝不规范合同的签订,防止集体资源的流失,维护村集体利益。

健全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化机制,聚焦农村“三资”发展新需求,深入摸排“三资”管理新问题,结合现有“三资”管理制度,更新、完善、出台相关规范性制度230余条,将农村“三资”小微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政策法规,强化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公开、村务监督等专业能力,不断提高农经工作者对制度文件的理解力、执行力,进一步提高“三资”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督促基层干部按章办事,落实好各项“三资”管理制度。

突出高压震慑,敲响纪律警钟。紧盯乡村干部在贪污侵占、弄虚作假、骗取套用、非法出售、低价购置村集体资产资源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共查处6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贪腐问题典型案件,并组织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学习,进一步增强各单位“三资”管理工作风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财经纪律意识,将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会计“三资”管理的各个环节。  (冯 莉 刘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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