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3-07-19
□王硕新
周襄王二十四年,秦穆公命孟明视为主帅,带领军队偷袭郑国。郑国商人弦高、蹇他经常到东周首都洛邑(今河南洛阳)贩牛,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了秦军。弦高和蹇他商量说:“看秦军的势头,八成是打算袭击我们郑国。凡是要偷袭别人,一定是趁人没有防备。如果我们表示知道了他们的意图,他们一定不敢前进。”于是弦高一边派人快马加鞭回国送信,一边迎上秦军,献上4张熟牛皮和12头肥牛,假托奉了郑国国君的命令来慰问。弦高走后,孟明视对他手下说:“郑国有了准备,偷袭没有成功的希望,我们还是回国吧。”郑国国君闻知此事后,以保全国家的大功重赏弦高,不料弦高却拒绝说:“因为欺骗而得到赏赐,郑国的信誉就会受损;要是国家没有了信誉,风气就败坏了。为了奖赏一个人而败坏国家的风气,讲仁德的人不会这样做;由于违背信誉而被奖励,重道义的人不会接受。”说完,弦高便举家迁居到东方边远地区,终生都没有回来。
弦高因智退秦军而受到奖励时,面临两难的选择,最终他拒绝了利益而选择了道义。孔子讲中庸,提倡权变,但他反对无原则的变通,因此提出了变通所应依据的标准,那就是义。
什么是义?《中庸》讲:“义者,宜也。”所谓义,就是适宜。朱熹解释为:“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就是做事遵循内心的道德约束,去做应该做的,就是“义”。所以,“义”作为一种价值范畴,就成为人们处事时的取舍标准,才有了“见得思义”“义然后取”“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能达到这样标准的人,就可以称得上高尚的人。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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