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运城时空>

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让残疾人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3-04-12

苏娟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发展”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促进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残疾人事业,科学回答了怎样做好残疾人事业等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残疾人事业发展描绘了光明前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运城市残联深入实施《山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坚持弱有所扶的政治立场,高度关注我市34.8万名残疾人民生和权益保障,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着力在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做文章,着力在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上求实效,积极采取一系列更加有力有情有效的措施,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残疾人事业的根本保障。运城市残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对群团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残疾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运城市残联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坚强领导,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深化残联改革,完成市、县、乡三级残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执行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参加山西省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审议通过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提出的修改意见,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提供政治保障。二是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密切联系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是残联组织的生命线。市残联坚持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持续推进残联改革向基层延伸,确保打通“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先后规范建成智力、肢残、盲人等5个市级专门协会;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将扶残助残内容纳入村“两委”职责和村规民约,建好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了乡镇专职委员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着力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共同参与残疾人工作新格局,确保残疾人的事有人管、残疾人的事有人理、残疾人的事有人担。

完善社会保障共同体系,维护残疾人各项权益

共同富裕,富裕是前提,共同是关键,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此,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是强化基础性、兜底性、普惠性保障措施。一是有序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共为580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设施改造服务,投入资金348万元;运城市广播电视台开通手语节目,运城人民广播电台开通残疾人专栏,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提升残疾人教育服务水平。为落实好《山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一人一案”教育安置,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入学尽入学。全面实施残疾儿童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改革,全市已建成特殊教育学校11所,确保年底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发展融合教育,让更多残疾孩子在普通学校读书;确保山西省大学生“助学圆梦”工程落到实处,让有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充分享受这项民生工程;继续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讲好我市残疾人运动员顽强拼搏的故事,营造残疾人积极参加健身活动氛围。三是加强残疾人就业兜底帮扶。就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是落实惠残助残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好残疾人就业促进三年行动,3月16日,“春风送真情 助残惠民生”2023年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举办;实施“美丽工坊”项目建设,让更多残疾姐妹在手工制作领域实现就业增收;落实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以奖补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推动相关立法加强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确保残疾人在就业创业中不受到社会歧视,平等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千方百计让更多有能力的残疾人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创造美好生活。四是有效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精准化。市残联以“家庭医生签约”为依托、以“辅具适配”为抓手、以“机构服务”为常态、以“人人享有精准康复服务”为目标,为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30635人提供了精准服务,其中有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14550人,已得到和使用基本辅助器具的14550人,服务率为100%;有康复需求的重度残疾人17767人,已得到基本康复服务17766人,服务率为99.99%;有康复需求的农业低收入残疾人6503人,已得到基本康复服务6502人,服务率为99.98%;各项任务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引导残疾人自强自立,共建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广大残疾人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力量,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实现人生梦想、为实现我们的共同梦想而努力。”近年来,运城市残联通过树立典型榜样、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社会氛围等方式,不断激励我市广大残疾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自强不息、团结奋斗。

残疾人群体蕴含着巨大的潜能和创造力,他们同样是新时代的奋斗者和追梦人。我市残疾人郝能吉,18岁时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失去了右手。但他身残志坚,回村后种植葡萄,成立专业合作社,毫无保留地向周边村民传授优质葡萄种植技术,带领大家脱贫致富。2021年,他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受到党和国家表彰。2023年,他又荣获了山西最美残疾人称号。与郝能吉一样,肢体残疾人、平陆县洪池初中副校长张雷朋也凭借着自强不息的精神,突破身体障碍、克服重重困难,只手育桃李,芬芳满天下。张雷朋曾荣获山西省十大最美乡村教师、山西省自强模范等称号。2023年,他荣获山西最美残疾人提名奖。郝能吉和张雷朋是我们身边的楷模,是残疾人自强奋斗成就精彩人生的典型代表,是残疾人追求梦想、实现价值的榜样。

共建共治共享要尊重残疾人的尊严和价值,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和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单靠残联组织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各部门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作分内的责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我们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同时,要引导和鼓励青少年参与到扶残助残志愿活动中来,深入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培育“集善工程”等残疾人慈善事业品牌;通过购买服务、社会合作等方式,积极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尊重和关爱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新征程上,残疾人事业发展任重道远,也大有可为。“弱有所扶”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是必须答好的民生文章。运城市残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残疾人及其家庭谋福利、解难题、办实事,全面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福祉,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户困难家庭、每一个困难群众,形成运城标准、运城温度,以更好的实践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残疾人工作中落地落实。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