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安全出行 从“头”开始盐湖交警千方百计传递“一盔一带”安全理念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8-30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导致的伤亡率远高于其他因素。

对于电动自行车主而言,“没戴头盔=没了安全保障”。然而,在日常通勤中,仍有少部分市民对交通违法的危险性和“一盔一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连日来,盐湖交警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和预防事故的治本之策,千方百计向群众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性。

重骑行戴盔 从出门开始

  “没有戴头盔的,请回家戴上再出门,不要‘光头’出行,这样很危险!”

“头盔放在车筐里能保护自己的头部吗?戴头盔不系扣能保护自己的头部吗?不能!赶紧戴好。”

“头盔不仅要戴,更要戴好!戴头盔可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做做样子,一定要扣牢脖子下面的安全扣,否则起不到保护作用。”

……

连日来,经过高强度的查处与劝导,中心城区大部分市民在骑电动自行车时都可以做到戴盔出行,但还是有一些人安全意识不强,“光头”出行。针对这种情况,盐湖交警大队创新整治方式,探索新路径,启动了“守住门,管住人,降事故,保平安”专项工作,在社区门口安排执勤民辅警从源头治理,及时劝导出行居民佩戴头盔,把好安全出行第一关,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近段时间以来,在市区各社区门口,执勤民辅警提前与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沟通对接,广泛宣传,提示广大社区居民规范佩戴头盔;在社区门口对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警告劝导,将安全宣传与教育劝导相结合,向群众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提醒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典型案例 警示身边人

  8月16日零时45分,李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市区五洲观澜小区附近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斜穿马路时,电动自行车前轮碰到绿化带路缘石后倒地,李某头部与路边树干相撞,造成颅内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回放视频可以清楚看到事故发生时,李某的头盔挂在电动自行车的左手把上,并未佩戴。

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如果李某能按要求正确佩戴头盔,即便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也远不至于危及生命。

为让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获得更高的安全感,盐湖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布了真实事故案例,希望通过“血与泪”的教训,唤起群众的交通安全风险意识,提醒群众遵守交规、文明驾驶。

“案例中看到的是身边人、身边事,这种身边案例让人震撼。”“案例中的行为,我在路上也碰到过,犯这样的错误,太不应该了!”网友在网上看到事故案例后,纷纷有感而发,表示要引以为戒,并向亲朋好友转发该事故案例,希望通过这些身边的事故案例,警示更多的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下一步,盐湖交警将持续做好‘骑行戴头盔,安全文明行’工作,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该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