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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公安打击“小广告” 共创文明城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2-07-25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小广告”作为城市“牛皮癣”不但严重污染城市环境,而且潜藏大量诈骗信息,会引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从盐湖公安分局发布的《关于在全区开展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会议精神,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盐湖公安分局决定自7月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行动。

行动中,盐湖公安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上非法张贴“小广告”;严禁从事广告印刷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承接非法广告印刷业务。《通告》指出,单位、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在公共张贴栏内规范张贴,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不文明、不健康广告和信息。

据悉,专项行动将对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的;从事非法制作公文、证件、印章的;通过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拉客招嫖、传播色情内容的;因张贴、喷涂“小广告”、传单等损毁公私财物的;通过“小广告”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通过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的;在城区道路上阻挡、拦截车辆,散发“小广告”,妨害交通秩序等行为予以重点打击。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对幕后指使、雇用他人实施上述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按共同违法犯罪,从重处罚。此外,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非法张贴“小广告”等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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