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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市
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6-13

本报讯(记者 张 越)6月9日至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在山西省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尧,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布小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宪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矫勇,全国人大代表李志强、吕春祥参加检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陪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俊明,市长储祥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立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中伟,副市长杨彦康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大运集团、万荣县汾河入黄口实地检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治理等情况。

张春贤强调,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实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提高思想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实施环境保护法对于改善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确保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要运用法治力量,持之以恒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环境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促进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方式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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