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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巡礼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4-20

记者 张君蓉

以法治手段实现社会善治,是人类千百年来政治文明演进过程中经过反复淘漉留存的智慧结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仅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宏大命题,也关乎每一个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安全感”。


运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宣传国家宪法相关知识(资料图) 记者 陈方斌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着运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方面面,融进群众生活的点点滴滴。

民警在市区南风广场向过往市民宣传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资料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法治运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法治思维不断创新,立法工作有序推进,执法过程更加规范,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法治环境更加优化,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近年来,市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运城建设的生动实践中。

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坚强后盾,有力保障了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我市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强力推进,把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中之重,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坚持依宪立法、依法立法,确保了每一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都符合宪法精神。制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专项考核项目,列入依法治市专项督察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充分运用考核督察手段推动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协调联络、工作报告、督察考核等系列制度办法,建立每季度重点工作台账和反馈机制,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科学立法,地方法规规章日趋完善

立法是法治的龙头,质量是立法的关键。2015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运城等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这标志着,我市获得了地方立法权。

经过几年的努力探索,目前,我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工作中充分发挥立法专家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有力地确保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关圣文化建筑群是全国创建最早、面积最大、规制最高、保存最全的关帝庙建筑群,被誉为天下“武庙之祖”。为了加强对关圣文化建筑群的保护,我市把关圣文化建筑群的保护立法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2016年2月22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运城市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它不仅标志着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律保护的轨道,同时也促使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关圣文化建筑群”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真正达到有效保护、永久传承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一个重要起点,更是我市民主法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标志性事件。为提高立法质量,我市创新立法体制机制,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2019年4月,经过认真推荐、严格审查,我市首批聘任了10名立法专家顾问,为推进我市地方立法的规范化、精准化奠定了基础。为及时了解基层的立法需求和意愿,充分发挥基层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7月,我市在临猗县人大常委会、稷山县人大常委会、盐湖区金井乡政府、盐湖区东城街道办河东东街社区、万荣县解店镇下义村等五个基层单位设立立法联系点,覆盖县、乡、村(社区)三个层次。这五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后,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意见征求工作,为法规草案的修改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为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已经制定了《运城市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运城市农村环境治理办法》《运城市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运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等十余部地方性法规;修订《运城市实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办法》《运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3部政府规章和57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法废止8件、修改11件规范性文件,维护了法制统一。

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依法行政,核心是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市从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遴选了8名法律专家、优秀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2018年又遴选了11名法律专家、优秀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近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重要合作协议审查、立法草案审核、行政复议案件研判、重大行政决策论证等事务,为推动市政府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市县乡三级法律顾问的全覆盖,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夯实了力量。我市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协议、涉法事务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审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芮城县、永济市二县(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河津市、夏县二县(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市还建立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政府高效履职尽责。推行工业项目服务“零距离、零收费、零延迟、零投诉”机制,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五统一”,市本级1114项政务服务事项三级以上网办率达到86.3%,四级网办率达到7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首家为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率先开展十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全面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减少了执法寻租空间。切实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开展执法检查28次,征求意见建议80余条;设立“民呼我应”网络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着力打造阳光政府。与此同时,着力解决行政争议纠纷。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报告、考核机制,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大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力,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公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放管服效”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为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保障

公正是法治的灵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民事诉讼改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不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三五”期间,我市政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公安改革进展顺利,刑事案件“四统一”、行政案件“两统一”两项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市法、检两院开展司法改革,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使刑事办案各阶段的标准和办案程序统一规范,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送达、裁判文书上网构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民事诉讼模式。2017年3月9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法官入额不仅是身份的转变,更是法官独立人格与司法责任的彰显。2020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推进法治建设、促进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目标,积极作为,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各项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我市建立实施党委政法委“五查(察)联动”机制,健全执法司法机关工作衔接机制,完善执法监督考评机制,加强现场执法监督管理,打造明责、履职、考责、追责的工作闭环。2021年,全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盯住打造政法铁军目标,围绕“三个环节”、聚焦“四项任务”、突出“五个过硬”、坚持“六大举措”,推动教育整顿取得明显成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化全民守法,法治社会建设纵深推进

推进依法治市,普法是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健全普法机制,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形式,培植普法亮点,营造了全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引导性作用。2019年,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2016年,市委、市政府批转《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将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统筹制定年度《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晰部门普法主体责任。通过定任务、定节点、定责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近年来,全市普法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了“以案释法”“法律九进”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等十大系列活动,发挥新媒体普法矩阵优势广泛宣传,建成使用运城市法治文化公园及全市90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市累计创建16个国家级、135个省级、5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培养11400余名“法律明白人”,夯实了法治乡村根基。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聚焦群众需求,编制疫情防控电子读本,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法治宣传,为我市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普法过程中,我市紧紧抓住“宪法宣誓这个关键制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青少年这个关键时期”三个关键,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运城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检查督导其他单位和县、乡人大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对经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充分发挥全市中小学一千余名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程体系,结合青少年年龄特点,通过法治主题班会、宪法知识演讲、竞赛、模拟法庭等方式,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规则习惯。

全面依法治国与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只有让每个人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人们才能获得可预期的安全感,迎来社会善治的美好明天。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推动运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年,希望法治继续点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为我们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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