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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如水”曹于汴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3-30

曹于汴(1558—1634),字自梁,号真予,明解州安邑(今山西省盐湖区)人。曹于汴初任江苏淮安府推官,执法如山,案无积牍,屡受山东按察司嘉奖;万历二十五年,任给事中;万历二十七年,提为吏科给事中。崇祯初,拜左都御使,振顿宪规,风节凛然。曹于汴逝世后,乡人仰慕其德操,特制“大德望曹”匾额,悬挂在曹家大门上,以昭后人。

疾恶如仇 拔除奸佞

明朝万历年间,秉笔太监魏忠贤掌管东厂,权倾朝野。一些官员寡廉鲜耻,曲意逢迎,拜其门下,充当干儿义孙。御史曹于汴冷眼相看,嗤之以鼻。一日,魏忠贤找到曹于汴替一个干儿子说情,被他严词拒绝:“太祖皇帝遗训:内臣不得干预朝政,干预者斩!”

天启七年(1627)八月,天启帝驾崩,其弟朱由检继位,改年号为崇祯。为重振朝纲,崇祯帝召用一批敢于直言进谏、惩恶扬善的老臣还朝。已近古稀之年的曹于汴也被召回京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整顿宪纲。

一到任,他便疏劾魏忠贤十大罪状。接着,他又领崇祯帝之命,与其他治理此案的大臣一起察情据证,昼夜审理,拟定魏忠贤逆党案,彻底拔除魏氏党羽。崇祯二年,“钦定逆案”颁示天下,首犯魏忠贤自缢而亡,其余党261人,上有内阁大臣,下有郡县官吏,或处死,或遣戍,或终于禁锢。至此,朝廷内外魏忠贤的朋党爪牙,基本归尽,朝廷风气为之一振。

清白如水 廉洁从政

曹于汴幼年丧父,母亲治家勤苦,每日督促他读书上进。万历二十年(1592),曹于汴中三甲进士,去往淮安府任推官。临行前,母亲告诫曹于汴,为官要清正廉洁,莫贪莫占,多为民造福。曹于汴也向母亲发誓道:“儿此去做官,誓不昧天理良心!”

在淮安七年,曹于汴审冤狱,除蠹吏,兴教化,为官清廉,被百姓称为“曹青天”。他以卓异(京察最优秀的官员)升任吏科给事中,离任时随身行李只有一箱书和一包衣服。一路之上,曹于汴便服骑驴,过州不惊,过县不扰,公馆不住,只挑便宜的客店歇息。途经安邑老家拜见母亲时,前来看望的朋友见他家徒四壁,一家人围坐食粥,纷纷解囊资助,却被其谢绝。

万历三十八年(1600),曹母病故,曹于汴丁忧回乡,因素有清名,万历皇帝赐他五百两银子,让他安葬母亲。安邑大小官员及众多乡绅闻讯赶来吊唁,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曹于汴深居简出,坚决不收礼,不待客。葬母之后,他将皇帝赏赐葬母之银的余钱全部用出,在自家祠堂里创办了宏运书院。

兴学教化 致天下之治

明朝中叶的淮安,教化不兴,风俗日薄。曹于汴在淮安为官期间,对此深感痛心。他常常步行到郊野或市井学馆,救济穷困学生,鼓励学生苦读,还动员乡绅官吏集资修建了“志道书院”,亲自制定了学生守则《作士八约》。

致仕回乡后,曹于汴回到宏运书院以给学生授课为生,直到身患重病,仍给学生授最后一课。河东文风渐起,士风渐端,名士儒生层出不穷,人们认为,这正是曹于汴孜孜不倦、苦心教化的结果。

崇祯七年(1634)正月十九,曹于汴正襟危坐而逝。孤灯茕茕,犹然在案,周身之具,床头惟绨袍一件,布被一床而已。

除《明史》记载曹于汴惟甘淡薄、廉洁为官的事迹外,淮安民间还流传着不少他为民请命、捕盗破案的动人故事。而由蒲剧发端,秦腔、河北梆子、晋剧等剧种均保留的一本《走雪山》(亦名《南天门》《反大同》《广华山》)传统戏,演绎了曹于汴与专权弄位的魏忠贤展开不屈不挠斗争的故事,至今仍上演于舞台。

清正廉洁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人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党内政治文化的重要价值追求。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党内政治文化,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齐家,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记者 南 辽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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