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3-14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日前,稷山县交警大队为符合条件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近日,赵某峰驾驶电动车沿108国道(稷山段)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1001千米+900米处时,与由南向北右转弯行驶的段某亚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伤者赵某峰在稷山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伤势严重的赵某峰需要花费数万元治疗费。得知赵某峰一家一时难以筹集数万元的治疗费后,稷山交警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稷山站,发出了抢救费用垫付通知书,并联系到伤者家属,让其按照流程完善相关手续,为赵某峰垫付抢救医疗费用共计3.6万元,使伤者得到及时救助。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