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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历史智慧 建设廉洁文化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3-02

■朱康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拓展利用廉洁文化资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廉政建设只有注入文化的基因后,才会赢得持久的生命力。用文化养出的廉,才是内化于心、固化为魂、外化于行的自觉的廉。

“廉”,意指人对精神生活以宽广、博大为追求,而对物质生活则以节制、简约、俭朴为志趣。“廉”字的另一解是指堂屋的侧边、器物的棱角,比喻人品端正、有志向、有气节。《周礼》早就指出:“廉者,清不滥浊也。”即使做个芝麻绿豆的“小宰”也必须为人清白、为政清明。“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如何判断群吏的政绩?有六条标准:一是是否廉洁并且善于办事,二是是否廉洁并且推行政令,三是是否廉洁并且谨慎勤劳,四是是否廉洁并且公正,五是是否廉洁并且守法,六是是否廉洁并且明辨是非。从这些考核官吏政绩的标准来看,都离不开一个“廉”字,体现了“廉”乃为政之本的基本精神。廉洁作为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被视为“人生大纲”“仕者之德”“国之大维”。

“廉”,首先被视为“立人之大节”。清代魏象枢《寒松堂全集》有言,“人生大纲有四:曰忠,曰孝,曰廉,曰节。是廉吏与忠臣、孝子、节烈并重也。”通常认为,廉洁是对公务员和官员的要求;而在传统文化中,它同时也是任何一个普通人品质的体现,尤其表现在对待财物等利益的态度上。故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言,“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董仲舒认为,“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耻者,有廉耻者,不生于大辱。”《菜根谭》中说,“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

“廉”,更被视为“为官之德本”。《晏子春秋》中言,“廉者,政之本也。”我国很早就把廉洁作为考察任用官吏的标准。孝廉,即孝子廉吏。举孝廉是汉朝的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乃察举制的主要科目之一(“孝廉”后演变成明清对举人的雅称)。是否廉洁,关乎国家兴亡、世道盛衰。如《管子》认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把“廉”作为支撑社稷的一个“维”(纲纪)。《汉书》有言,“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正因如此重视“廉”,我国历史上涌现出了一大批敢于为民请命、刚正不阿、不惜丢官的直臣廉吏,也留下了很多这方面的感人故事。战国时公仪休为鲁国宰相,他爱吃鱼,有人就专门给他送鱼,但他坚决不受。送礼人问他为什么不要?公仪休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不能接受你的鱼。我今天当丞相,能够凭俸禄买鱼。如果今天我接受你送来的鱼,因受贿而被罢免丞相,那还有鱼吃吗?”还有高明的“拒贿”艺术记载:说的是春秋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后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并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有其宝!”清初张伯行自书《禁止馈送檄》一文,张贴在巡抚署衙门外,其文曰:“一丝一料,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膏脂。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舍廉即贪,为官大忌。《贞观政要》沉痛地总结说:“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少盛极一时的王朝在建立初期,往往能够鉴于前朝覆灭的教训,注意励精图治,注重反贪反腐,以争取民心、巩固江山。而到了中期特别是后期,往往奢靡腐败之风滋长蔓延,直至病入膏肓。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有人说,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一旦突然凭空来了一个好处,一定要警惕。看到这些东西自己就要戒惧、退避三舍。心中的这个“门神”摆正了,大鬼小鬼就不会进来。戒“贪”主要靠内心的持守。后汉时期,东莱太守杨震路过昌邑县时,他的门生王密是当地县令,为报杨震举荐之恩,便深夜前来看望,以黄金十斤相送,并说“暮夜无人知”。杨震严词拒绝:“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谓无人知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为什么说当官是高危职业?就是说不仅主动以权谋私不行,而且要处处防备社会诱惑。诱惑太多了,处处是陷阱啊!所有自己认为是当官能享受的、产生快感的事情,背后都可能隐藏着罪恶,都可能是陷阱。”

齐家是廉之基,廉是齐家之始。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家风”“家庭熏陶”,他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要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说苑》有言,“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这就把公共利益与私家利益严格区分开来。很多人总想着给子孙留下不薄的财物,但《梁书》有一句话告诫我们,“以清白遗子孙,不亦厚乎?”彰显了与世人一般价值理念迥异的另一种看法。

当然,廉洁不贪,还需外在规范的刚性约束。我国历朝历代经过多次设计,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廉政制度,包括官吏选用与管理制度、廉政保障制度、监察与权力制衡制度、乡论及舆论监督制度、奖惩与养廉制度等。比如,《汉律》的《传食律》对官吏出行消费的细目都有记录,唐代《职制律》中也有根据等级使用车马船的规定,元代法令规定官吏出行接受宴请馈赠均要论罪。汲取这些资源,对于我们搞好新时代的廉洁文化建设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传统文化中的许多优秀文化典籍蕴涵着做人做事和治国理政的大道理……多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经常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可以提高人文素养……正确处理义与利、己与他、权与民、物质享乐与精神享受等重要关系。”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搞好新时代的廉洁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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