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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02-07

记者 范 娜 通讯员 张红芳 张晓旭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

近日,国家统计局运城调查队对“十三五”时期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收入结构变化、消费水平提升,以及“十四五”以来我市经济的发展态势,用翔实的数据进行了分析。

居民收入增长可观

“十三五”时期,我市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4922元增长至2020年的21680元,累计增长45.3%,年均增长7.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4049元增长至2020年的32728元,累计增长36.1%,年均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8718元增长至2020年的12947元,累计增长48.5%,年均增长8.2%。

2016年—2020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突破16000元、17000元、18000元、20000元、21000元大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9年突破3万元大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于2018年突破万元大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增速相对于“十二五”期间的两位数明显放缓,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分别比“十二五”时期慢5.0个和4.8个百分点,收入增长转向中高速,且呈现相对平稳的趋势,这基本符合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整体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城乡收入差距逐年缩小。“十三五”时期,我市把继续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通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农民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均高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由2015年的2.76∶1缩小到2020年的2.53∶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

“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立足富民惠民,千方百计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城乡居民越来越多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2016年—2020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速分别为6.1%、6.6%、8.6%、5.1%和4.6%,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分别为3.8%、6.8%、7.0%、6.4和5.2%,居民收入增速与同期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在2017年—2020年基本接近,实现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按可比价格)。2010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31元,按可比价计算,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20元,是2010年的2.09倍。2019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收入已经比2010年翻了一番,提前实现收入翻番目标。

分城乡看,2010年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32元,按可比价计算,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274元,是2010年的1.94倍,城镇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接近完成;2010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元,按可比价计算,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24元,是2010年的2.13倍,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提前实现。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到2017年我市2个贫困县摘帽,2018年剩下的3个贫困县也相继摘帽,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我市城镇20%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188元,比2015年累计增长48.4%,年均增长8.2%,高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速1.8个百分点;农村20%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82元,比2015年累计增长82.6%,年均增长12.8%,高于同期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4.6个百分点。

收入结构显著优化

“十三五”期间,我市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收入来源日趋多元。

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随着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不断发力,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调,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健全,居民工资性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我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2015年的9033元增加到2020年的11974元,累计增长32.6%,年均增长5.8%,2020年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2%,相对于“十二五”时期六成多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仍是我市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是拉动居民增收的最主要动力。

经营净收入增长贡献率提升最快。随着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高起,民营经济加速发展壮大,我市居民经营净收入乘势增长,由2015年的2968元增加到2020年的3902元,累计增长31.5%,年均增长5.6%。2020年,我市居民经营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2%,比2015年提高2.1个百分点,在四项收入中提升最快。

财产净收入增长最快,比重逐年增加。随着居民财富的积累,投资渠道的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来源趋于多元化,收入也大幅度增加。“十三五”期间,我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由2015年的421元增加到2020年的1053元,增长了1.5倍,年均增长20.1%,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由2015年的2.8%上升到2020年的4.9%。“十三五”期间,财产净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

转移净收入成为收入增长的重要增长点。“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持续稳定投入,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实现全覆盖。兜底能力增强,城乡低保、社保、离退休金等逐年提高,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大力实施,有效促进了我市居民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成为拉动全市居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我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由2015年的2500元增加到2020年的4751元,累计增长90.0%,年均增长13.7%。2020年,我市居民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1.9%,是拉动居民增收的第二大动力。

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市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消费水平稳步提高,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

我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2015年8615元增加到2020年的12573元,累计增长46.0%,年均增长7.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2015年11228元增加到2020年的15859元,增长41.2%,年均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2015年6838元增加到2020年的10076元,增长47.4%,年均增长8.1%。伴随着消费支出的增长,居民消费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更新,消费结构呈现出升级态势,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在“吃”上求品质。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食品消费层次从“量”的满足向“质”的追求转变,饮食结构不断改善,食品消费质量持续提高。

一是饮食结构改善。居民食品消费实现了以粮食等植物性食物为主的“主食型”向蔬菜、水果、肉、蛋、奶为主,追求高热量、低脂肪、高蛋白质的膳食营养结构转变,膳食结构更趋科学合理。与2015年相比,2020年我市居民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明显下降,人均蔬菜水果、肉类、禽类、水产品类和蛋类消费量显著提高。

二是在外饮食成为常态。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观念转变,生活节奏加快和女性职工、双职工家庭增加,我市居民家庭在外饮食成为日常,各大菜系、异国风味跨越了地域限制,极大丰富了餐饮市场。我市居民人均在外饮食消费从2015年的206.6元增加至2020年的515元,累计增长1.5倍,年均增长20.0%,占食品支出的比重由13.1%上升到16.5%。

在“住”上更舒适。“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用足用活保障房政策,稳妥推进居民片区开发,继续实施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随着新农村建设,不断加大危旧房屋的改造力度,使百姓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在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5年的39.6平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45.1平方米;城镇居民家庭自来水管道入户、水冲式厕所的普及率分别由2015年的97.9%和62.6%提高到了99.9%和83.5%;净化处理的自来水由2015年的75.6%提高的2020年的83.1%;家庭完善的洗澡设施由2015年的79%提高的2020年的85.6%;集中供暖由2015年的25.9%提高到2020年的43.6%;炊用燃料中使用电、液化石油气和管道天然气的比例由2015年的89.9%提高到2020年的93.2%。

在农村,农民住房面积变大,设施变全,功能变强。幢幢新楼房拔地而起,水冲式卫生间、燃气煤气灶具进入寻常百姓家,住房条件改善成为新农村建设最鲜明的写照。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47.8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5.4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庭自来水管道入户、水冲式厕所的普及率分别达96.9%和41.6%;净化处理的自来水由2015年的23.0%提高的2020年的53.6%;家庭完善的洗澡设施由2015年的49.3%提高的2020年的56.1%;居民炊用燃料中电、液化石油气和管道天然气的使用率达77.7%。

在“行”上快捷便利。随着运宝黄河大桥、运城北站动车存车场一期、运城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运,全市高速公路和动车南北交错,空中航线四通八达,交通通行时间大大缩短,人们出行获得极大便捷。伴随城乡客运一体化迅速推进,已实现“村村通客车”。同时,我市城乡公交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据调查,截至2020年年底,城镇和农村分别有100%和88.9%的调查户能便利地乘坐公共汽车,分别比2015年底提高6.1和3.5个百分点。

从家庭交通工具看,近几年家用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是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又一象征。截至2020年年底,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48.2辆,比2015年底增加10.1辆;我市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6.0辆,比2005年底增加12.0辆。

在“育”上热度不减。社会进步使人们更加重视子女教育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幼儿早教、儿童各类才艺培训班、成人再教育、兴趣班等成为时兴,我市居民在教育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2020年,我市居民人均教育支出达1070.3元,比2015年的723.6元增长47.9%,年均增长8.1%。我市人均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高学历群体持续扩大。

在“体”上意识更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保健、养生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由被动治疗转变为主动预防,我市居民用于保健器具、保健用品和高档营养品等方面的消费支出明显增加,医疗支出明显增长。2020年我市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由2015年的711元增加到1222元,增长71.9%,年均增长11.4%,医疗保健支出领衔消费支出增长。

此外,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家庭购买家用汽车,短程游、休闲游、自驾游日益增多,同时智能手机更新换代频率加快,这些都促进了居民消费结构的转变,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加快。

国家统计局运城调查队相关负责人说,回顾“十三五”,运城人民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十四五”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2021年,我市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总牵引,持续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全市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蓬勃态势,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十四五”时期,我市将继续以建设技能运城、书香运城、健康运城、幸福运城为抓手,在就业优先政策上提质加力,在促进居民增收上多措并举,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精准兜底,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治理上重点突破,在城乡品质提升上加大力度,在安全稳定上夯实筑牢底线,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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