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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温度 “裁”出速度
——市中院“分调裁审”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2-01-19

记者 张君蓉 通讯员 靳 彦

如何科学管理案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挖掘现有人员潜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验到速度与温情?2021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探索构建“繁简分流、裁调并行”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通过推进规则创新,释放程序效能,激发制度活力,凝心聚力,提质增效,进一步实现调解优先、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目标。

一年多来,市中院已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建立起较为成熟完善的“分调裁审”机制。这一机制的运行,使得市中院质效指标排名从落后转而挺进全省的第一方阵。

繁简分流 分流有序——

案件从源头上“减量增效”

2021年5月2日,市中院在线上诉讼平台收到上海某光学科技公司起诉王某经营的眼镜店侵犯其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起诉材料。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案情并不复杂,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分流到调解团队进行诉前调解。远在上海的原告不用到运城,在线上调解平台以视频方式与调解员及被告沟通。调解员耐心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利弊和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场用手机转账支付了赔偿款,原告也随即申请撤回起诉材料,前后仅用了2个小时。从原告递交起诉材料,到调解成功、履行协议、结案,只用了不到3天,且不用缴纳诉讼费。

通过探索,市中院总结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案件分流方法:建立以系统智能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科学化繁简分流机制,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担任程序分流员,实现非诉、简案、繁案精准分流,“调”字当头让非诉机制挺在前面,速裁法官前端处理大量简案,精审法官集中精力审理难案,实现“非诉促和谐、简案有质量、繁案出精品”。三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案件分流有序。

“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让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是我们进行改革的初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表示,要挖掘现有人员的潜能,就要优化资源配置,在分案、配人上动脑筋,配置审判经验丰富、作风雷厉风行、抗压能力强的“全科型法官”担任速裁法官,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笃行致远的“专业型法官”精审繁案。只有这样,才能让案件各“归”其道,让调解、速裁、审判、执行都达到最好的效果。

市中院立案庭庭长杨晓英介绍,在案件分流的具体实践中,对于一些案情较为简单、事实证据明晰、双方当事人矛盾不突出的案件,立案庭首先考虑调解,调解不成的包括交通事故、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进行快速审理;其他类型案件由普通民事团队进行细审精判。得益于这样的顶层设计,2021年,市中院一审收案数量比2020年下降了20%,有40%的民事案件被快速消化在了诉前和速裁阶段,中院所有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长也从2019年的75天,减少到现在的47天。

非诉在前 诉讼断后——

全程调解“调”出和谐

程某与常某离婚近四年,因各种纠纷双方先后进行了6次诉讼,家庭积怨颇深,一对儿女深受其害。去年,二人因为经济纠纷再次来到法院。为避免当事人因对簿公堂、彼此指责造成矛盾更加激化,立案庭安排特约调解员先行调解。因为调解有方,法院竟成了牵引两人破镜重圆的“月老”,两亲家也握手言和。案件调解过程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小区大事》栏目进行专题报道。

如果说有序分流是向内挖潜,实现法院办案效率的整体提速,那矛盾纠纷的调解元素,就是法院向外借力,内外协作化解矛盾的另一个“法宝”。

司法惠民,更重要的体现在案结事了,化矛盾促和谐。近年来,市中院在“调”上狠下功夫,通过更加多样、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调解方式,与诉讼相结合,依托人民调解平台,将解纷端口前移。该院率先在全省中级法院中建立机制完善的调解团队,邀请“晓霞调解工作室”和其他4名不同行业的调解员入驻,在遵循自愿合法原则的基础上,将适宜调解的案件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欢的方式解决。市中院速裁调解中心4个专门的调解室,还配置了在线调解功能,不少矛盾在这里化解,不少纠纷在这里解决。

调解贯穿诉讼的全过程,是市中院审判案件的一大亮点。对于很多当事人来说,立案前他们在市中院最先接触的很有可能就是该院的调解团队。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特邀调解员依规还要参与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审诉前调解和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案件的二审审前调解。

市中院调解团队成立以来,共接受委派调解各类案件992件,调解成功576件,当场履行139件,平均调解时间为9天。今年50多岁的胡运伟是市中院聘请的特邀调解员,是农村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领域的调解能手,入驻一年来,在他手上调解成功的案件超过100件。“我的调解秘诀是把功夫下在双方当事人见面调解以前。接到调解任务后,我先研究案情寻找突破点,然后和各个当事人单方联系,看他们的态度和纠纷结点,然后各个做工作,调解差不多了再见面。”胡运伟诚挚地说,能促成有矛盾的双方握手言和,能为社会和谐添上一份力很有成就感。况且一审诉前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的,当事人无需缴纳诉讼费用,二审审前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费用减半;能为当事人节约不少诉讼成本。

不仅如此,市中院“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近年来坚持多元共治,与市妇联、司法局、保险协会等部门建立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解决互动机制,为群众提供了更丰富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裁断有速 诉调对接——

让“速度”与“温度”并行

今年1月5日,记者在市中院速裁调解中心了解到,速裁团队的两位法官当天安排审理14个案件。到中午11点40分左右,所有案件已经全部审结,其中3件当场调解,7件当庭宣判。一保险公司代理人对记者说,之前他们公司上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类案件大多都需两个多月审结,市中院实行速裁审判机制后,现在一般只需要两周左右就可以拿到判决书,确实比之前快了很多。

司法利民,要点在推进正义提速。搭建速裁平台,方能进一步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减轻群众诉累。为此,市中院建章立制,对速裁团队的建立、速裁审判的原则、案件的适用范围及审判流程进行了规范。在全院员额法官中选调2名资深法官将分流出的简案按照速裁程序审理;在当事人同意且依法保障其权利的情形下,对权利义务告知、庭审程序、文书制作等流程进行简化或前置,并对案件进行分类,制作了“模块式”文书模板,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规范了简单类案的审理。对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推行要素式审判。由当事人填写案件要素表,并围绕案件要素简化庭审程序,使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对多个当事人分别提起的同类型或者系列民事简单案件,先行选取一个案件开展示范裁判,树立裁判标准,其他案件参照示范案例批量办理。

“裁”与“调”的无缝对接也是市中院审理案件的一大创新。经过探索,2021年8月,市中院将速裁团队与调解团队相结合,组成“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的速裁调解团队,将调解的情感优势与司法审判的权威优势相结合,将调解员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与法官专业的法律知识相结合,实现了“调”与“裁”的无缝对接,让“速度”与“温度”并行。市中院速裁调解中心的两个速裁法庭,与特邀调解员的调解室相距不过几步远。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经当事人申请可立即转至速裁程序,当场开庭,当庭宣判;进入速裁程序,如果当事人又愿意进行调解,案件马上又可以转换为调解模式,让程序不空转,矛盾不出门,做到一站式解决纠纷。

速裁调解团队2021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42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平均结案时长14.1天,当庭宣判率达到41.5%,且没有出现再审立案的情形,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速裁团队1名员额法官一年审理的案件接近600件,相当于普通员额法官的5倍。正是因为他们把简案拦截在了诉讼的最前端,才为繁案的精审细判腾出了更多的人力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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