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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深化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12-31

本报讯(记者 乔 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芮城县通过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变化让企业和群众共享改革红利。

审批时限再压缩。根据项目情况划分政府投资审批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一般性工业类四种类别,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分类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办事指南,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核准类项目压缩至42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备案类压缩至35个工作日,一般性工业类压缩至20个工作日。

网办事项再拓展。工程建设领域事项涉及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多个单位,作为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在现有网办覆盖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拓展,扩大系统事项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

为民服务再发力。为方便企业申报项目事项,根据运城市政务服务网的变化,及时变更建设单位申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申报指南。同时,对于首次申报或不熟悉申报流程的企业,及时提供帮办服务。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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