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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假结婚 宋代另立法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1-08-10

□蔡辉

汉朝灭亡后,中原多年混战,人口锐减。特别是隋末战争,全国户口减少4/5。直到唐玄宗天宝十三年才恢复到隋朝的水平。

这是否意味着唐太宗时期并非盛世呢?据学者王丽娜统计,贞观时人口年均增长率高达32.7‰,而“开天时期”年增长率最高仅17.8‰,少时才1‰。

唐太宗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可结婚,如“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仍未婚,官方强制婚配。此外,还命令鳏夫寡妇再婚。李世民有21个女儿,6人再婚。

唐太宗将人口增长列为考核官员的标准:“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使婚姻及时,鳏寡数少,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

唐朝还大量招“俫民”,即境外移民。唐朝不歧视胡人,唐开国皇帝李渊有19个女儿,一半嫁给胡人。唐太宗下令:胡汉可通婚,唐朝女性只能住在中原,不得外流。

宋朝延续了唐朝“男年十五,女年十三”的法定婚龄(南宋时各增一岁),为防假结婚,另立法:“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虽无许婚之书,但受娉财亦是。若更许他人者,杖一百。”

为支持穷人生育,宋高宗下令:“禁贫民不举子,有不能育者,给钱养之。”

宋代出现了乡村户(相当于农村户口)、坊郭户(相当于城市户口)之别,打破了土地对个人的约束,有利于人口流动。南宋商品经济发达,中国出现近代化曙光。宋朝被认为是中国人口增长的第二高峰期。 (《山西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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