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我市启动向户外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工作

今年高温津贴每人每月发放240元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6-09

本报讯(记者 雷登攀 通讯员 朱海斌)入夏以来,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天气,近期愈加炎热。6月8日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队获悉,根据有关规定,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须向户外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240元高温津贴。

据介绍,我市高温津贴计算方式和发放标准为,每年6月至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超过35℃)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时,应向劳动者支付一种货币补贴。山西省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下一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检查全市各类高温或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路施工、铁路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实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等情况,对用人单位落实措施不力者,将严格督促,促其改正。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