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1-20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 见习记者 张萌芝)近日,市公安局发布违法信访行为告知书,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依法享有通过信访途径反映诉求的权利,国家依法保护合法信访行为,但是如果在信访活动中有以下10种行为的将被认定是违法,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信访、文明信访。
一、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老弱病残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在接待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
二、在信访活动中聚众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堵塞交通的;
三、在国家机关、公共场所或者在举办大型活动、开会期间搞静坐、散材料、喊口号、打横幅、穿状衣、戴状帽、递状纸或者非法聚集的;
四、为表达不满,随意辱骂、殴打别人或打砸、占用信访接待场所、国家机关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六、聚集多人强冲、围堵国家机关大门,围攻、辱骂工作人员,强占办公场所,扔石头杂物的;
七、煽动、串联、威胁、引诱别人采取过激方式进行信访或者煽动、策划非法聚集的;
八、把尸体、骨灰、花圈摆放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在信访办公场所搞祭奠的;
九、用自残、自伤、自杀行为制造影响的或者以制造影响、极端闹访、持续缠访为手段要挟敲诈的;
十、在国家重大活动举办场馆、中央机关所在地、中央军委大楼、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办公场所、外国驻华领馆、国宾下榻处等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
市公安局温馨提示:违法信访在让自己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征信记录,甚至会对其子女等直系亲属参军入伍、考学就业、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等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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