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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有个“孝廉郎”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1-18

秦汉时期,由于郡县制度的实行,中央政府要任命官员来管理地方,为了保证源源不断地为帝国输送人才,就需要一套跟官僚制度相对应的、从地方到中央的选拔官僚制度,而选择的对象就是郎官。根据汉代制度,这些郎官每三年就有一次升迁的机会,从郎到郎中再到侍中,再往上就是侍郎,到了侍郎就已经算是高级公务人员了。除了在中央有机会担任高级官员之外,还有机会分派到全国各地担任地方长官。所以“郎”的名额也是十分有限,竞争相当激烈。

汉武帝认为不管是贵族、门第还是家境,按照这种评选标准都有很大的局限性,让很多有知识、有德行却出身不太好的人才失去了为国效力的机会,于是他就想出来一种依据德行评选的方式,就是“孝廉”,也叫“孝廉郎”。这种评选方式就跟之前的评选方式完全不一样了,不看出身和资产,而是以“为人孝顺”和“做事廉洁”为标准进行考核,选拔对象大多是普通老百姓的子弟,相当于面向全社会招聘。通过考核之后,再由地方推荐到中央。

虽然是面向全社会,但是“孝廉”也有名额。汉武帝规定,为了保证每个郡每年或者每两年都有“孝廉”被推荐,所以就采用了按地区分配名额的方式。这样一来,让每个郡的人才都有机会去中央学习,进而达到全国源源不断地向帝国输送人才的目的。

“举孝廉”的本质其实是从一个人的孝顺与否来判断这个人的品质。结合咱们现代人的一些观念也很容易理解——假如你是公司老板,现在要招几个人,你是愿意选择孝顺父母的还是不孝子呢?

不过“举孝廉”也出现了问题。虽然说“孝道和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往今来,一直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但是,“孝”和“廉”作为一种道德品质,本身就没有一个具体的考核标准。而且负责向中央推荐“孝廉”的人又是各地的地方官员,既然是由人选,那因人而异,标准就又参差不齐了。于是,为了获得孝和廉的好名声,就出现了“沽名钓誉”,故意作秀,做一些博人眼球的事情的现象。(《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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