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12-19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推动人才“帽子”、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明令禁止“唯帽子”行为。
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人才称号是在人才计划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人才的入选标识,不是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获得者不享有学术特权。
意见强调,要完善人才称号退出机制,对不能按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的,解约退出并不再提供计划支持;对有违反师德师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制退出并撤销称号及入选资格,实现人才计划能进能出。
针对高校人才招聘和引进中过于看重人才称号的倾向,意见提出,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延揽人才,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人才成果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意见要求,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要统筹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消除引进人才和非引进人才、有称号人才和其他人才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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