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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开展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测评工作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11-09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11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指导中心开展《运城市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测评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信息发布。

据悉,为全面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19年10月,我市正式出台了《运城市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该评价指数以全市13个县(市、区)为考核对象,以城市精神、生态文明、市场文明等关键指标为评价内容,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纸质材料及现场观测为评价数据获得渠道,以统计学工具进行计算的“百分制”综合评价为评价标准,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面貌、市容环境、市民素质等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而各县(市、区)特别是广大村镇、街道、社区、企业,在基础设施、活动开展等方面相对滞后,是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短板。而此次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测评工作的对象就是各县(市、区),其中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考核检查也主要是针对各县(市、区)科学设计的。

市文明城市建设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是创评结合、以创建为主;我市区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评价指数是以评促创、以评估为主,相关指标尽量简化,总体是“让数据说话”“让结果说话”。要通过测评工作的积极推进和实施,补齐县(市、区)精神文明创建的短板,实现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全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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