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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社区戒毒决定 两人被强制隔离戒毒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07-21

运城晚报讯 近日,刘某、陆某两名青年因拒不执行社区戒毒决定,被夏县警方依法强制隔离戒毒。

违法行为人刘某,现年29岁,2015年至今陆续吸食毒品。2019年12月16日,夏县交警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对刘某进行了尿液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呈阳性,刘某被夏县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3年。

违法行为人陆某,现年29岁,2019年12月13日,在家中用锡箔纸吸食“河津面面”(苯甲酸钠咖啡因)后,去太原打工,被警方查获并认定其吸毒成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陆某被责令接受社区戒毒3年。

刘某、陆某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后,拒不到当地社区戒毒康复部门报到,拒绝接受社区戒毒。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强制其隔离戒毒。 (张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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