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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运城撤地设市20周年特刊-法治篇】依法治市“运城卷”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6-10

2020年是运城撤地设市20周年。

20年时间很短暂,只是弹指一挥间;

20年时间很漫长,可令沧海变桑田;

20年时间很关键,足以“换了人间”。

从2020年上溯至2000年,20年光阴里,运城市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在社会的转型关键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乘风破浪,一往无前,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治建设亦是风正帆扬,成绩显著。

回眸运城20年的发展历程,法治建设一直相伴始终。撤地设市后的第一年,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就出台了《运城市2001年至2005年依法治市的决定》,并印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延续到2016年,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更名为市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虽然机构不断完善,名称几经改变,但市委依法治市的理念、思想、战略从未改变。20年来,市委通过一个个利于长远的制度,一项项匡正固本的举措,使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新风在我市初步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创造了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依法行政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20年来,作为约束行政权力的行政法治建设最为活跃,推进力度更是不断加大。2000年以后,国家出台、修订了一系列严格、系统、缜密的法律制度,把行政权力这匹最难驯服的“野马”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成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此后,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

撤地设市后,我市着眼顶层设计,围绕改革与发展定位,努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行政行为被置于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之下,依法行政效能大幅提高,在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抓全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抓具体、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督促落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施政理念,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运城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将重大行政决策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督察的重要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着力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的执法机构、职责、编制进行调整,做到资源优化、权责清晰、力量下沉。同时,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

“放管服”改革,既是当下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市政府将这项改革作为一场自身革命,着力减少政府微观管理、直接干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9年,市本级29个单位253项行政许可事项法定时限为5819个工作日,我市将承诺时限压缩到1989个工作日,将18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照要求分类,将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185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完善服务功能、拓展办事内容,实现了从单一审批向综合服务的转变。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2000年以来,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市的进程中,不断自我规范执法行为。2000年至今,市公安机关逐年制定了各种执法规范性文件,不断地规范具体的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程序,对办案民警实行案前、案中、案后的有效监督,切实纠正了长期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乱罚款等违法违纪问题。2009年开始,全市公安主动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并以全面推行警务综合应用为契机,全面强制网上办案。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围绕“科技强警”,积极打造智能交通。2014年年底,市交警支队在出省卡口、县级交界及市区周边安装了34个智能卡口系统,在市区25个路口新建路面“电子警察”系统,实现了对市区道路和出省市县卡口车辆超速、压双黄实线、逆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涉案犯罪等的全天候全方位自动监控。2017年,公安机关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眼于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了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特别是近年来,公安案件网上流转的全覆盖,使得民警的现场执法和办案区审查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下,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司法体制改革贯穿依法治市全过程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定良好的法律需要司法来实现。

20年斗转星移,20年风云变幻。司法体制改革始终贯穿我市法治建设进程,全市政法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严格遵守司法规则和法治精神,切实维护各项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积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推动依法治市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今天,运城人民如果对哪个公开审判的案件有兴趣,可以持本人身份证走进法院,坐在庭审现场旁听,如果错过了现场审判,还可以上网查询所关心的案件信息和裁判文书。法庭庭审不再神秘,成为很好的法治教育课堂。检察院也定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揭开神秘的面纱,主动向媒体及社会公众介绍检察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全市司法机关从封闭到接受公众访问,自觉接受普通市民的监督,法律审判更具公信力。

新世纪伊始,运城刚完成律师体制改革,初步完成了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工作。2001年,全国实行了法官、检察官、职业律师资格统一考试,以前的律师资格考试自此变成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也是从这一年开始,普通的司法工作者要想进入法官、检察官序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了前置门槛。十余年后,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的身份确认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改革。

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员额制改革是重头戏。“员额制是一项按司法规律配置司法人力资源,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关键基础。它改变了法官、检察官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在法院、检察院内部重新确立法官、检察官人员比例,强化职业保障,从而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效率……员额制改革打破了过去论资排辈的传统,让所有法官、检察官‘重新考察、竞争上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员额法官靳彦如是说。2016年,市中院、市检察院启动完成了首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工作。

二十载风雨兼程,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根据时代的发展,不断在各个审判领域试水改革,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审理质效和透明度。

在刑事审判方面,2006年最高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市中院也进行了相应的配套改革。一是更新司法理念,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对一审死刑案件实行庭审全程录像;二是规范量刑,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减少“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与此同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确保罚当其罪。之后,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推行前科消灭制度,尽力挽救失足青少年。

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张斌等11人故意杀人案和2018年公开审理的闻喜侯氏兄弟重大涉黑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017年,市中院强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了完善的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和法庭调查规程,力求提高庭审质效,有效防止冤假错案。

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行政审判在制度建设上也实现了“升级换代”。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同时,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同步实施,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这项改革为老百姓打开了“立案”大门。

“立案难”的问题有效破解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着力解决“见官难”。201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纳入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90%,扭转了“告官不见官”现象。

跨区划行政审判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的具体实践。2014年,我市对基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2016年,市中院受理的一审案件与临汾中院实行交叉管辖。通过以上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交叉管辖改革,有效降低了行政审判的外部干预,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较好地解决了群众不愿告、法院不愿判的问题,基本破解了行政案件的“审判难”问题。2015年至今,我市市、县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审结率一直保持在90%左右,实体审理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在15%以上,高于全国的平均值。

《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4月颁行后,市中院行政庭率先实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行政案件,推进了司法民主,去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42案84人次。

破解“执行难”,也是近年来司法工作的一个重点。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后,市委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列为市委工作要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政府多次邀请市中院参加常务会议,牵头开展了全市“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出台了《运城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全方位拓展信用惩戒范围。市委政法委协调各方力量,化解涉执信访,开展执行救助,领导专项活动,牵头确立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在各方力量的推动、支持下,我市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

2016年到2018年,市县两级法院围绕执行工作加班加点、攻坚克难,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执结了一大批执行难案积案,如期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在此项工作中,两级法院强化了执行的规范化建设,充实了执行人员,配发了执法记录仪,形成了执行的规范长效机制。

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撤地设市20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持续开展了“打黑除恶”“三打三防三创”“缉枪治爆”“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和行动,严厉打击了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始终对刑事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同时,积极加强检察队伍和检察公信力建设,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的大局中来定位、思考、谋划和推进。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长期以来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2017年2月,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安排,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机构、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监察委。2017年3月,为确保与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高效对接,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第一个成立专门办理监察委移交案件的部门——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局,并成功办理了全省第一场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承办案件。

在刑事检察中,检察机关近年来还多次将目光聚焦未成年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打击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开展量刑建议和释法说理工作。同时,认真贯彻“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大涉未成年人案件“两项监督”的力度和实效,积极适用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立足本职履行职能的同时,积极推进整合社会力量,形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工作合力。经过前期的各种协调努力,检察院、法院、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十余家单位成立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保护支持体系,并在市检察院挂牌成立运城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工作的另一个亮点。这项工作的推行,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年轻的制度,2017年7月正式建立。这项制度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针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为止,检察机关可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权益保护等5个领域实施公益诉讼。

截至2019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58件,立案64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98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结案448件,整改率为93.9%;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法院已判决4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促进了政府机关进一步依法行政。

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成为依法治市的精神支撑

1979年,中国在经历了10年浩劫之后,邓小平同志指出,“还是要讲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正是这句话为中国声势浩大的全民普法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自1986年“一五”普法正式展开,此后以5年为单位,我国的普法活动一直推进到“七五”普法的今天。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普法守法被提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高度。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经过7个“五年”的努力,上至中央领导,下至普通百姓,每个人都在经历着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洗礼。

近年来,我市创新工作理念,激活创新主体,以多媒体多元化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全市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开创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在全民普法工作中,我市构建起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践中,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现实法律问题,紧扣中心工作开展所需的法律保障需要,挖掘和筛选出大量百姓身边发生的法律故事,以此为题材精心制作和传播具有现实性、教育性和引导性的法治微视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把法治文化与大众文化紧密结合,赋予法治宣传强大生命力。

我市创新创优品牌,通过唱好“传统戏”“地方戏”“特色戏”三台戏,下好示范引领、法治考核、评优导向三招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力推进全民普法工作。

唱好“传统戏”,普遍建立法治一条街、一条巷,发挥法治宣传栏、橱窗、喇叭、电子显示屏、法治文化广场等传统型阵地作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排演普法戏剧、小品,宣传身边案例,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在乡村法治建设中规划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园,融合法治宣传与群众的日常生活,满足不同群众法律需求。壮大法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团、普法讲师团队伍,发挥专业法律宣传优势。唱好“地方戏”,对于有文化底蕴、重教重法的地区,集中开展法治文化融合宣传。万荣平原村有着薛瑄文化几百年的深厚底蕴,当地就将薛瑄文化充实并与法律文化高度融合,遍布大街小巷的“墙头诗”,营造出法治乡村的浓厚氛围。盐湖区从“村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实际需求出发,从“德孝传统文化缺失、法治文化意识淡薄、村民自治能力不强”等问题入手,坚持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举办德孝大讲堂、评选“五星文明户”,并紧密结合农民身边的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拍摄播放法治微电影,利用电子大屏幕,根据群众的需要和法治宣传节点,定期播放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法治故事等微视频,进行以案释法教育。唱好“特色戏”,开通“运城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运城普法”今日头条号、“运城普法”微博、“法治运城”官方抖音号等新媒体官方普法账号,定期推送全市法治资讯、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调解现场、律师讲法、法治抖音素材、法治微视频等各类信息,群众动动手指,便可享受到法律服务。特别是构建起以“本地方言、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举案说法”为原则的法治微视频体系,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法治微视频的创作者、拍摄者、传播者到观看者,每一步都是法律深入人心的过程。通过身边故事举案说法,使干部群众在休闲中学习法律知识,在娱乐中感受法治精神,在欣赏中解读法治文化,成为其身边触手可及的“法律顾问”。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履职尽责使命感和责任感。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考评机制,对年度工作完成好的县(市、区)、单位,实行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奖励制度,激励成员单位主动担当;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单位,运用考核手段约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甚至“一票否决”。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干部培训必修课,进一步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的个人,在提拔晋升、晋级晋职方面给予加分,优先使用,使综治维稳工作做得好的个人得实惠、受重用,强化了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全市目前已形成遍及市县乡村四级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拥有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万余人。随着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的持续有力推进,农村一批“法律明白人”得以快速培养和成长起来,今年年底“法律明白人”将会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回眸撤地设市的二十载春秋,我们的每一个变化、每一次进步,无不和法治同行。今年,市委在全市开展的“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既是对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又是对20年来法治建设成果的深度检阅。凡事用法思考,都会简单明了。相信,当法治信仰成为民族信仰、法治精神上升为民族精神、法治文化融入民族文化,我们的富足与强大将不仅仅体现在外在实力上,更体现在内在精神的丰富与自信上,体现在社会的稳定和谐中。

上图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座谈会会场(资料图片)

经过3年努力,我市法院执行工作顺利通过评估。

下图 市检察院首批员额检察官举行任职宣誓(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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