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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对人大代表提出要求
发挥代表作用 助力脱贫攻坚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3-14

本报讯(记者 张俊瑛)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参与脱贫攻坚作为履行职能职责、担当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积极推动党委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人大力量。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法规,通过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络站(点)等途径,适时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宣讲到群众中去。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选民和群众意见,通过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推动贫困群众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得到解决。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通过典型宣传和教育引导,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引导其振奋精神、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努力创造幸福生活。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自身特长,结合开展“学习申纪兰——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行动。领导干部代表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等方面主动作为;教科文卫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要主动为贫困群众送知识、送医疗、送文化、送技术;农民代表要在领办专业合作社、推广现代农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商业代表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创新帮扶形式,通过发展产业、安排就业、公益捐助等形式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保障作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积极参加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视察,认真听取审议各级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监督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确保脱贫工作的质量和成色。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引导和服务保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动员人大代表投身脱贫工作、积极发挥作用,为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进驻代表联络站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督促代表认真履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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