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3-11
本报讯(记者 苏黎原)在我市疫情防控取得初步胜利、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于近日出台《支持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二十条措施》,旗帜鲜明支持实干者、宽容失误者、保护改革者,进一步支持干部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确保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落实落细,推动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
《措施》本着支持实干、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广大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工作失误,通过严格界限、精准把握、客观公正等举措,为干部干事创业松绑解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措施》指出,对无实质内容的检举,不予受理;对属于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情节轻微的,不作为问题线索处理;线索处置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可视情节或者现实表现按“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处置;谈话函询要从被谈话函询人的主观意愿、客观实际、行为后果等方面综合研判,合情合理的予以采信,原则上一年内对同一干部的谈话函询次数不超过两次。
《措施》提出,在初步核实中,属于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而未谋取个人私利的,可视情节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约谈或者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处置;在追责问责中,对上述失误和错误,要视情况予以容错;在案件审理中,对属于上述失误和错误导致的违纪违法问题,量纪可从高级形态向低级形态转化,并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措施》提出,对诬告陷害行为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公开澄清正名。对犯了错误的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关爱。
二十条措施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见今日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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