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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

援企稳岗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朱海斌时间:2020-03-10

运城晚报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市人社局出台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据了解,此次援企稳岗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向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对象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被省政府确定的首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

返还标准:对在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照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以及被省政府确定的首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按6个月的2019年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2019年度本企业平均参保职工人数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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