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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人3单位受到全国妇联表彰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崔萌时间:2020-03-10

运城晚报讯(记者 崔萌)从市妇联获悉,近日,盐湖区教科局局长杜尚卫、平陆县人民法院院长钟立琰两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芮城县公安局、绛县人民检察院、河津市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崭新局面,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法律制度、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全国各地、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讲奉献、肯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全国妇联决定,授予9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995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杜尚卫自2013年担任盐湖区教科局局长以来,率先实施农村联盟办学,开全市农村小规模学校联盟办学的先河;与上海真爱梦想基金会合作,倾心打造梦想课程;率先引进教育部发展研究中心的新样态理念,打造了一批特色学校和农村品质学校;关注留守儿童,多年来共资助300多名儿童;加大困难儿童帮扶力度,实现全区贫困生资助全覆盖。

钟立琰组织平陆县人民法院与县妇联共同出台了《关于构建家事纠纷协调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她们减缓免诉讼费;在审判团队中设置两个诉前调解团队,创新性开展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对遏制家庭暴力行为、减少家庭暴力现象,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芮城县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针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坚持从严打击、高压威慑的工作原则,快速处置多起涉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处置离婚打架及丈夫酒后殴打妻子、子女等涉家暴报警80余起,有效防止了家庭暴力演化成恶性案件;先后20余次帮助因与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的少年儿童和女青年,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强化辖区“九小场所”管理,不定期开展集中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着力构筑家庭暴力防护网。

绛县人民检察院制作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片《不要让孩子的成长有阴影》,呼吁社会各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学校联合开展“护蕾行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先后走进12所校园,讲授法治课200余课时,受教育师生1200余人次;主动联系帮扶两名困难未成年人受害者,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她们手中。自2016年以来,全院女干警集体担当10名单亲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形成了帮扶困难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将人性化关怀延伸到案件外。

河津市人民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方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每年到服刑场所回访帮教少年犯,向他们赠送生活和学习用品;经常深入学校以案讲法,累计开授法制课、举行法制报告和家长座谈会30余次;公开招选并组建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热心大妈”三支队伍,实行分片包点调解工作机制,并建立心理咨询团队,对家事案件当事人和离异家庭子女进行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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