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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口收“管理费”三人恶势力团伙获刑

来源:发布者:时间:2019-06-21

6月19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宣判了韩保红等3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

自2014年4月开始,韩保红、李博、苏振纠集他人,在西安地铁1号线后卫寨站站口附近,对出租车和私家车司机每月收取600元到1000元不等的“管理费”,对未交“管理费”的多名出租车司机采取拦截、威胁、打骂等手段进行驱赶,从而实现对该地区客运市场的非法垄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

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韩保红有期徒刑8年,分别判处李博、苏振有期徒刑7年,均并处罚金,已追缴违法所得20万元,其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华商报》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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