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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 获刑半年罚5000元

来源:运城新闻网发布者:时间:2019-01-23

  本网讯 近日,稷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闫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去年2月28日,被告人闫某让他人为其购买了9袋块状毒品咖啡因。闫某外出打工时,将这9袋毒品咖啡因带到苏州,于去年3月份在苏州市某小区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咖啡因一次。7月15日,闫某再次让他人帮其购买两袋粉末状毒品咖啡因,至7月18日多次容留与其同住的葛某、孙某、胡某吸食毒品咖啡因。
  稷山县人民检察院于1月4日以被告人闫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向稷山法院提起公诉,1月9日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在购买毒品咖啡因后,多次容留他人在其住处吸食毒品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靳彦 丁艳珍)
(编辑: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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