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母亲在交警处找到了孩子 李东兴 摄
本网讯 “稷王路百货大楼门口交警执勤点有个走失的孩子,麻烦大家赶快通知孩子家人。”2月3日下午,这条信息在稷山县微信朋友圈疯狂转载。
据悉,当日16时,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城区稷王路开展交通安全疏导勤务时,见一个三四岁,穿着红色上衣、黄色裤子的小女孩一直在路边哭。民警上前询问后得知,孩子是和父母走失了。
在安抚好孩子情绪后,民警将此事向中队长翟丕玉作了汇报,翟丕玉立即此事在交警队微信群进行了发送,要求全队民警在朋友圈迅速传播,便于孩子家长第一时间看到。与此同时,民警还在附近人流量大的超市,利用超市广播寻找孩子家长。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18时许,孩子的家人听到超市广播后,匆忙赶了过来。在确认身份后,民警才放心将孩子交给他们。
经询问得知,走失孩子家系稷山县蔡村乡某村,当日跟随父母来县城采购年货时,在超市门口因人多走散,爸爸以为孩子跟妈妈在一起,妈妈以为孩子和爸爸在一起,在购物近1小时后,才发现小孩丢失。万般无奈下只好分头寻找,就在找寻中,突然听到超市广播里传来认领走失孩子的消息,这才加紧步伐赶到民警跟前。
“谢谢警察同志,多亏你们了。”孩子母亲感激地说。
“关键时刻还得靠人民警察啊!”群众称赞道。
“平安春运、交警同行,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说完,民警又转身投入紧张而繁忙的交管疏导中去了。(李东兴)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