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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严管县城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黄河晨报发布者:时间:2018-06-19

本网讯 燃放烟花爆竹扰民和污染环境的问题,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近日,稷山县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严管在县城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受到群众欢迎。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活动,虽然能营造氛围,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烟尘污染、噪音污染。为此,稷山县政府发布《通告》,决定从2018年6月1日起,“在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限制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既减少了环境污染,又引导了节俭风气。同时,对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等事故有重要作用,对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积极意义。 (薛建磴)
(编辑:吴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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