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登录|注册
您的位置:首页 >

巡回办案送法来 案结事了效果好

来源:黄河晨报发布者:时间:2018-05-22

本网讯 听说法院要在村里开庭,村民们纷纷前来围观瞧新鲜。近日,稷山法院巡回法庭在稷山县修善村村委会开庭办理一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7年11月7日早上6时,死者文某儿子来到父母家中,发现文某一大早竟然不在家,便立即打电话告知其兄。在兄弟二人和几个朋友寻找下,最终在本村池塘发现文某,但是已经停止呼吸。事发后,文某家人陷入悲痛之中。他们认为当时村池塘四周没有任何警示标示及防护栏、防护网等措施,从而直接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于是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本案的承办法官薛艺霞接案后,认为此案影响重大,处理不好会带来不良影响。于是,她认真审阅案件全部材料,仔细剖析案件细节,带领团队人员多次前往事发现场勘验,走访村民,详细了解原告与文某生前的关系如何,文某生前是否有轻生念头,是不慎跌入还是自己走进池塘等,之后又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近20日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
通过到案件事发地公开开庭,就地审理,就地化解,快捷高效,既能平息各方当事人的矛盾,定纷止争,又能促进社会稳定,达到案结事了,起到良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稷山法院将更多地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把法庭开在村委会、田间地头、社区工厂中,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案发地,化解在萌芽状态,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树立起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靳彦 丁艳珍)
(编辑:张波)
网站声明

运城日报、运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运城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运城新闻网-运城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发布者:运城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