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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再提质

2027年起“一人参保 全家受益”

来源:运城晚报时间:2026-06-05

运城晚报讯(记者 陶登肖)运城市总工会近期新修订《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对我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政策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新《办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举措旨在持续做实做细职工普惠服务,切实减轻职工家庭医疗负担,筑牢职工家庭健康保障防线。

此次优化升级实现了保障范围从“保个人”向“保家庭”的全新跨越。根据新规,凡是连续两年参保且无互助金申领记录的职工会员,自第三年互助周期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可免费纳入每年度医疗互助保障范畴,真正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受益”。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统筹、大病统筹、公补基金等支付后(自付项目除外),5000元(含)以上按30%给付互助金。在一个互助期内,职工本人最高给付限额为4万元,职工家庭成员最高给付限额为5000元。

此外,新《办法》还新增了职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制度。参保职工本人在互助期内身故的,将给予3000元一次性补助金。该举措补齐了原有保障短板,进一步强化了兜底保障功能,彰显了工会组织的温暖与关怀。

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自2010年推广实施以来,始终坚持非营利性质,以“聚小钱,办大事”“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为宗旨,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该工程因保费低廉、赔付及时、手续简便等特点,深受全市广大职工欢迎,已成为工会组织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为职工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职工医疗互助工程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50元,一个互助期内职工本人最高给付限额可达4万元。

在参保与缴费方面,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均可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不接受个人申请。互助金缴费方式为年缴,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及各直属基层工会统一组织收取并缴纳。

随着新《办法》的落地实施,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有效缓解职工因病住院导致的经济困难,防止因病致困、因病返贫,使全市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整体得到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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